宣聖講義

此明釋隨卦全體大用也。剛來而下柔。柔字或屬下句讀亦可。以隨卦之初爻為陽。而四五兩爻亦陽。陽主升。故曰來。陽在外。而初爻分 處于內。是能下也。陽為剛。德能下人。以柔用也。內卦二三爻皆陰。而 隨初爻動。以與上爻應。是柔之動也。陰本降。而內卦二三爻乃隨陽 升。上爻雖極。而下與五四兩爻交。是相得也。相得為說。說同悅。以相愛悅也。故曰柔動而說。若屬上句。則謂剛能下柔。若屬下句。則謂柔 能隨剛。二者一義。不外相交相濟而已。初爻之陽以動。而得上爻之 陰為悅。在數言。為初剛終柔。在事言。為內剛外柔。在道言。為體剛用 柔。不外于交濟之義。交濟。既濟卦為大則。既濟六爻。三陰三陽。陽居 陽位。陰居陰位。相次成序。一絲不亂。故曰既濟定也。言其次序有定。剛柔調濟。不相犯也。隨卦異于是。而初爻為陽。上爻為陰。亦協其位。 內得二陰。外得二陽。互為調配。亦孚其道。雖內陰外陽。有乖至數。而 初剛終柔。足概大用。是亦為交濟之卦。而名曰隨。蓋如六位皆協。則 名濟矣。以有彊弱之差。次第之別。而能相攜相抱。故名隨。猶行路者相先後也。隨者必相得。必相需。得則為合。合則為大。需則為慕。慕則 為亨。蓋其用弘。其道通也。既大且亨。而上下不失其正。即六二與九 五也。二者卦之正位。乃乾坤本德。得正為守。是即貞也。貞以守正。亨 以致用。大以告成。天下隨時。而無咎矣。隨時之義大矣哉一語。總括 隨道之全。而明隨用之妙。蓋隨者。必有所憑依。如幼隨長。弱隨彊。寡隨眾。卑隨尊。必有率者而後隨之。若無之。將誰隨乎。隨人者賤。隨力 者辱。隨事者鄙。隨物者惑。皆非隨之大用也。唯時為尚焉。時者無窮 而有序。多變而不紊。有用而通。無方而大。如天之四時。天道且隨之。 地之四極。地利且隨之。隨之以成其用。違之乃背其道。故以隨時為隨之用。而天下無不隨之矣。且隨時二字深義。不獨指時之宜。而在 時中。蓋時中乃時宜之本。即元亨利貞之利也。利以和義為本。義為 事宜。即無不宜也。凡宜于此者。不宜于彼。曰利則可。非義之和。宜于 今者。不宜于後。曰時則可。非時之中。中和天下之達道。時中隨時之 要旨。苟非時中。實偏于一端。必受其害。故時以時中為本。而隨之用如之。大扺用時。多拘于近。而忽于遠。執于一。而忘其他。則時之效不 廣。非隨時之義也。故必以天下隨時為言。天下隨時。無不隨矣。隨時 而道成。而德至。天下亦成道至德。此元亨之所著也。隨時為應變。而 不徒順變。為利用。而不徒致用。即廣狹之辨也。以隨之大。有類乾坤。則其為用。亦當如之。

宗主附注

隨者。順從也。附和也。以陽為正。而陰從之。以剛為中。而柔和之。故 名隨。蓋以卦中九五六二兩爻相應也。九五為外正位。與乾同。六 二為內中爻。與坤同。是能得乾坤之道者。故備四德。然隨處變故。而易離經常。內含巽卦與艮卦。為風山漸。有浸潤之象。如失其道。 則附庸于人。而無自主之權。浸至流連忘反。猶江河之日下。不可 復止。故其敝為詭隨。詭隨。小人之道。曲從阿附。以取悅于當世。脅 肩諂笑。以爭媚于大人。遂乖隨之義。而必受其咎。是隨之咎。由于不善用之。即王良所謂詭遇者也。以其迎合物情。而不知時務。則 雖得志。亦不免于咎戾。此君子之所戒也。要在處變而不違時。順 時而能應變。中有所主。百折不回。大而能細。一貫其道。則無時不 適。無事不理。故曰隨時。即不為固拒。不為曲從之謂也。相時而動。 見機而作。以坤之順承。乾之乾惕。為行止之本。則所如無不合矣。此用隨。宜明隨時之義。而戒詭隨之行。學者識之。

又曰。隨為剛柔交互之卦。剛以交柔。而柔能從剛。是相契以誠之 象。剛不陵柔。而柔克濟剛。是相愛以德之象。故在內能自固。對外 能自彊。而天下順之。萬民服之。其道至矣。而用之或有害。則以隨之過。反為比。比乃水與地合。以一陽升于上。而下沉浸于陰也。隨 由豫變。亦易類于比。比則非交互為善。乃朋比為奸。此由隨之敝。 在不勝其柔。即震之德不勝兌也。其次則為蠱。蠱以山風合。以陰 大而陽稚。陽被陰惑。不克自振。兩相蠱惑。而為奸宄。以成其私。隨 之反即蠱。用之不及。則退為蠱矣。此亦隨之敝。而由陽剛不振。失其貞正之故。致為益者反成損。為泰者反成否。皆味于隨之正用 也。隨之正用在時中。時而中。則無敝。蓋陰從陽失其中。為大過。過 則類比。陽交陰失其中。為不及。不及類蠱。是皆知有隨。而不知時 中之義。徒以隨附交結為用。而不擇邪正順道者也。故其至。必受其害。所謂咎也。咎在徒隨而忘時中。徒順而忘正義。是以彖辭稱 無咎。而釋之以隨時之義。可見聖人垂教之至意。咎豈天道所予 哉。悖時即違天。失中即逆道。此所以有咎也。苟明四德之義。而達 時中之行。更何咎之可言哉。故隨之咎。人致之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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