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聖講義
此申釋爻辭之義。與六二相參。已詳前講。下指初九。舍下者。以近九 四九五。隨而上行。遂舍初爻。不復下顧。故有係丈夫失小子之象。陰 以從陽。柔以順剛。乃道之正。德之常。是以有利居貞之占也。利言其 用。貞言其德。德用具備。而下卦之震。大用已成。此後則交兌矣。六三九四居全卦中爻。兼內外之用。內止于震之六三。而其德為貞。外起 于兌之九四。而其德以通為尚。是時位之異也。震本陽動。而利居貞。 以在內也。兌本陰柔。而尚亨明。以在外也。所處既異。其志乃殊。況六 三九四。一剛一柔。本體固別。一上一下。遭遇又差。則六三所宜者。九 四所否。六三所貴者。九四所不孚。此隨時之以順變為用也。變者有時位之殊。有性情之異。有事物之差。有本末之別。而皆以適中為利。 孚用為亨。故六三之居貞。至九四則大變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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