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聖講義

此豫六二爻辭。明本爻之用。及其吉凶也。豫之六二。即坤之六二。坤居下而六二為正位。象主位。六為陰。乘二為陰加陰。乃重陰。上與九 四相應。同功異位。又非同性。一剛一柔。柔比于剛。有介于石之象。石 剛而所介者柔。柔則善退讓。以順從人。故不終日即解。言不久持也。 六二得內卦之正。孚貞靜之德。純本坤之行也。雖有彊敵在外。而內 不失其貞。不乖所守。則外之彊敵。亦無由損之。故曰貞吉。內卦居貞。以貞則固也。且六二以柔道為守。柔則無忤。豫之所以為順也。柔順 以禦外侮。貞靜以持內節。則雖有如石之敵。而不冒然犯之。委曲以 避其鋒。而誠信自孚其下。艱貞自保其位。此所以為吉也。夫介于石 者。非易進也。不終日者。非難解也。而吉在一貞字。以得正位也。正則貞。貞則固。然君子處之。不失其豫。小人遇之。將因豫成災。蓋豫之為 用。全在能備。而六二之吉。全在能貞。居貞者天。履貞者人。得正則吉。 失中則傾。此天道之吉凶。半係于人事也。故曰君子不失其豫。小人 將反為災。凡卦爻之言貞者。有天道焉。有人事焉。六二之貞。天道也。 以比于九四。其勢迫。其害逼。不許從容應付也。而以得內卦之正。為眾心所附。又能以柔禦剛。以貞制暴。其吉乃理數之自合也。苟一事 不勝其用。而悖于柔。急求一逞。雖有其位。而無其德。以失其眾。而悖 于貞。先潰其內。則雖吉亦凶矣。則人之不克貞也。爻辭必曰貞吉者。 明貞乃吉耳。失貞者凶。故亂之久暫。亦當視其在位者之貞否。非爻辭之含二義。乃人事天道之不相洽也。

豫六二雖居正位。而上下皆陰爻。上與九四互為艮卦。艮者止也。有 山石之象。而六三在其間。六三為陰乘陽位。易與九四近。且上與六 五互為坎卦。合之變蹇卦。蹇者。難也。坎者。陷也。有艱險之象。故自六 二以進。有愈行愈難之象。且六二九四。一陰一陽。不得相合。柔道順行。剛道逆行。順逆相爭。背馳不復。則豫于前。將困于後。豫于此。將困 于彼。以卦言之則豫。以爻言之則困。故爻辭與困之困于石。據于蒺 藜之辭義相類。不曰困而曰介者。以六二得正位。一也。未及于六五。 坎象未成。二也。居正位。則有守。未及于陷。則猶可解。故曰介于石。不終日貞吉。困以兌坎合。蹇以坎艮合。其義之同異。全在陰陽剛柔。上 下升降也。而豫以震坤之合。震出地上。主以順動。陰直從陽。而六二 之介于石者。徒以六三在中。阻其交親之道也。故曰介。介者。如紹介。 言在中也。又介為甲。亦堅也。重陰必陽。重柔必剛。以敵言。則為彊敵。 以己言。則為自堅。蓋陽與陰匹敵也。六二之正。應在六五。上下皆陰。有同于坤。此爻之用。以坤為本。坤本貞靜。而順承乾陽。今以不得順 承。遂有介石之憾。然道以柔勝。位以正當。既志于貞。乃解其害。故不 終日者。天道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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