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聖講義
此蠱卦彖辭。言全卦之大用也。蠱隨為往來卦。隨備具四德。而蠱則 唯有元亨之占。其關于利者。祗涉川一事。是與隨異也。蓋隨一陽居下。得震動之勢。一陰居上。得流澤之功。備乾坤之大用。孚四德之流 行。而蠱之六爻恰與相反。巽以一陰居下。而上有二陽。艮以一陽居 末。而中梗二陰。陰雖在下。而陽間之。陽反居終。陰乃阻之。剛柔失調。 上下交悖。陽德主升。巽之二陽升而被阻。陰德主降。艮之二陰降而被隔。以成交悖之象。然其要尚在初上之一陰一陽。初爻本宜升而 為陰。上爻本應止而為陽。陰陽皆反其道。恰與隨異。此隨之具四德。 蠱則不能及也。其得有元亨之占者。實以蠱之中爻。陰陽相孚。有同 既濟與泰之象。則九三六四之謂也。此義已見謙卦講辭。中爻為上 下相接之樞。統屬六爻。指揮三極。為全卦主幹。其爻德既孚于泰濟。其致用有合于坤乾。遂得占元亨。而獨應于天道。天道莫明于天時。 天時莫著于春夏。元亨協于生長之德。即春夏之天時也。春生夏長。 萬物同繁。此即天下元亨之象也。蓋天道秋收冬藏。萬物咸蟄伏。以 培育其根苗。待春而後生發。至夏而皆長成。此蠱之功用。亦猶天時之于萬物也。春夏之生長。天地之繁榮。而要其原。則歸于時。春為四 時之首。言春即足賅夏。言生即已包長。以不生固無所長也。是蠱稱 元亨。實得乾元之氣。發為大生之功。成為大始之用。乾主大生大始。 乃乾元之用也。故蠱之用。純孚于乾元。而見于生始。以時釋之。皆歸 于春。春氣在東。而德在木。合之干支。則甲乙也。此由蠱下一卦之巽。得震之氣。分坤之道。而以協于乾也。乾坤合而巽始生。而艮又繼之。 艮本少男。以附于巽之長女。其用初不著。此彖辭明時以甲。而不及 其他也。
利涉大川者。以出行宜也。先甲三日。後甲三日。即明時之義。甲合于春。而為時之始。先甲後甲。言不出甲之先後也。易之明時用者。以此 為例。三日者。以數極也。數備于三。即三極。天地人也。先後合之為六。 即全卦六爻之數也。然言甲不及乙。且不及辰者。以天道重始。易數 重陽也。稱甲即賅之矣。蠱為天時所啟。天地尚不違其時。況人物乎。 且蠱者事也。事有吉凶。行有先後。合之則成。背之則敗。此古人重卜筮之意。不獨蠱也。全易各卦。皆足資用。皆有宜不宜。而特于蠱明著 其例者。以蠱之用正在此也。如當有事紛繁之時。或所事不決之際。 則唯有卜之于時。決之于數。以袪其惑。此卦之名蠱。以其有惑也。惑 而不決。則蠱為害。惑而決之。則蠱為功。故蠱以天道正人事。以時日定吉凶。而彖辭則舉干支之名以釋之也。先後以甲三日為限。過此 皆非所宜。譬之萬物乘時生成。過者則失時。譬之萬事因時成功。過 者則無成。此聖人貴知時。而隨卦即以隨時為教也。蠱隨同一卦。而 有正反之別。隨時無所滯。蠱則有所限。此隨之兼四德。蠱則止于元 亨也。然人生不得無事。則事之吉凶。時之宜否。必有所決。此以時為言。即明利之所在。利之所在。即事之所成。物之所生。即用蠱者之所 重也。故利涉大川。言其遠行之有得。而非其時不可。不獨涉川也。凡 事皆以此時為宜。不獨宜也。凡事皆以此數為斷。蓋本于蠱之數所 合也。如天時然。非春而欲其溫。非夏而欲其暑。不獨不能。且不可也。果違時而求之。得之亦為害。況不得耶。此時之所為。天道之所至也。 甲固居數之始。而蠱亦孚于乾之大始。即凡事之始也。有始者。方有 終。始之未善。將何以終。言甲即舉其始。以概其終。未必即止于甲日 也。而以時之所孚為準耳。故有先後三日之期。先後雖非甲。猶按甲 之氣。其數可推移。若過此則不得用。以氣盡矣。氣以七日為周。為來復之數。以七日天數已改。不復續也。以後之言三日者。亦此理。即他 卦所宜之時。有推移者。亦依此例。以先後三日為準。古人重遠行。凡 有事跋涉。必選其時。而事或未集。人或未至。則以其先後三日為限。 此即體用天時之大則也。而蠱則尤有關乎始終之義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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