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聖講義
此蠱初六爻辭。明初爻之用。及其吉凶也。初六為巽之下爻。即坤之 初六。以陰在下。柔而巽順。象孝子賢兒。足以當家承業。如蒙之子克 家。以其上承二陽。而得其時也。巽以初爻為用。以初為陰。乾初從坤化。故為巽之主爻。如震以初九為主爻。而得主全卦之用也。隨之初 九。與蠱之初六。其位時正相對。一陽一陰。所至不同。所自一也。陽升 陰降。震為動而向上。巽為順而就下。二者德用相反。其合為隨蠱亦 相反。隨以升而超越于眾。故隨人者。人亦隨之。蠱以順而有承于人。 故蠱為飭己以正人也。初六處在下之位。當巽用之時。秉坤之德。順承乎乾。則其為道。正。順而已。正者不失所守。以得時也。順者克承所 受。以巽志也。巽志而得時。則能鑒于前。而飭于後。正于人。而謹于己。 故辭喻為幹父之蠱。幹之為義。與貞固幹事之幹字同。有所作為。而 致其功用也。父之蠱者。非己之事。蠱本糾紛不明之際。繁羼待理之時。則必賴有為之振作整理者。父有其子。則克當此任。故曰有子。言 有子始克幹父之蠱。若不能幹父之蠱。則雖有子。猶無子也。既有令 子。則考可無咎。生曰父。歿曰考。所謂善繼其志。善述其事之為達孝 者。即此令子。而如舜之聖。宣王之賢。尤足以稱是爻之占。是其無咎。 實由有子。不特保其家國。延其宗祀。且能推其孝以為天下之福。厚其德。以為萬民之澤。則不祇無咎。必有終吉。厲終吉者。以其幹蠱。能 更奮勉。不唯蓋其前愆。且將造諸後福。則天下懷其德。萬民嘉其孝。 推崇感戴。不止于其身。而後稱終吉之占。成幹蠱之業。皆由于初六 之能正順以致之也。厲與乾卦夕惕若厲無咎厲字同義。可互參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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