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聖講義
此申釋爻辭之義。言上下之所尚。而有必賓于王之勢。不許其獨善而隱居也。以六四逼近九五。陰樂就陽。陽樂求陰。剛柔協和。有必然 尊親之勢。尊則敬至。親則愛至。敬愛不愆。乃賓主之象。故辭述之如 此。學者須知觀之用。在省方設教。而教之設。必由上位。師之所尊。不 必位也。則不拘上下。苟有位而兼為師。自無賓王之稱。若位至而不 克當師。有待于賓禮下賢。以佐王之位。是六四一爻。由下而上。順序之象。此所以與九五有別。若九五之觀。已在位矣。自無賓主可分。讀 者勿泥其文。而誤解賓王之義。以為古人政教未分。不得有賓主之 稱。要知政教不分。君師固不同也。不分者。君兼師。非君即師。且君雖 兼師。仍不廢賓賢之禮。以天子亦有師也。六四指賢人在下者言。非指君師。亦非指官吏。乃以觀用重在成教。而人人皆有作師行教之 責。則在下猶可以所觀賓于王。而致之于用也。故利用句。實為六四 爻之大用。亦觀卦成用由己推及人之序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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