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聖講義

此申釋爻辭君子無咎之義。而見反觀之合道也。上九雖在德行道 立之餘。而值時窮數盡之際。志雖欲用。勢已不許。唯有體天道之消 息。應神道之退藏。而自返求于身。以長葆其道。此所謂志未平者。在 人情為未平。在天道則恰得其平也。如穀秋熟。樹成材。正當長享榮育之時。乃反遭割裂摧殘之害者。以人情言。豈非不平之甚耶。而不 知天道。功成者退。時至者滅。乃數之所定。理之所宜。雖若不平。實適 劑之于平也。君子法之。因不平以求其平。當明德及于天下之時。乃 反而求其道于心身性命之內。正所以應消長之數。為遞嬗之圖。故 道德日新。教化日永。而大觀成矣。讀者于未平二字。尚細味其精義哉。

宗主附注

夫子示觀卦九五上九兩爻爻辭互錯。應改正。即九五觀其生。君 子無咎。上九觀我生。君子無咎。一為其字。一為我字。今本訛前作後。與原義不合。以九五乃在上位。下觀眾民之生。故曰觀其生。上 九乃時位已窮。極則必反。故反觀我生。與六三同。此因時位所宜。 物我所異。或為內觀。或為外觀。觀同而所得不同。自初爻至九五。 皆由內而外。由己而人。以盡其性之德。而成己成物。至上九功成 身退。人己同成。乃又返于內觀。常樂我淨。此君子能恆久不變。如日月之長明。與萬物之隨時自化者有別。故爻辭揭明君子也。 且觀我生在三與上爻。以三為下卦之終。上為上卦之盡。苟推而 反其上下。則三即上。上即三。是皆有反觀之機。而得觀我生之稱 也。未平平字。 夫子已明示其義。人或有未達。特為申述之。凡物皆不平。而始終異。始平者終不平。上爻居終。故與以下各爻異志。 猶曰不平凡也。言與前各爻不相類。不相等。而獨別其志趣耳。正 如君子出處不與凡人同。行止不與眾人偶。遂能急流勇退。以成 其反觀之行。是所謂志未平。實言君子之所抱。不與平常齊。而獲 占無咎耳。不然。貪位戀權。不復自返。則同于常人。而難免高危之咎矣。此因觀卦二陽在上。易變為剝。及時自退。則孚于泰之祇平。 失機求進。則蹈于剝之不利。此一進一退之別。恰與六三爻辭相 應者也。學者審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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