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聖講義
此申明爻辭之義也。蓋六二爻居內卦之中。以柔行柔。下接初九。上 鄰六三。而與九四對。二四同功。而剛柔異性。其下初九之陽。奮起上 升。柔不能制。雖不為抗。而無調和之力。雖得居中。而有偏黨之嫌。則 以柔乘剛。而不克自全其柔也。故有噬膚滅鼻之象。言人之情欲易肆。物好易干。而性不克制之。道不得止之。乃順其所欲而偏。役于所 好為癖。偏則為貪。癖則為僻。貪鄙之念。是成卑污之行。僻怪之情。足 致齷齪之病。此噬膚為不當。而滅鼻為自貽伊戚也。夫易之用。貴在 得平。剛柔勿相乖。陰陽無太過。則中和之道。情性之正者也。六二偏柔。而加于剛。上下二陽夾兩陰于中。九四之剛不讓。初九之陽過迫。 雖得中位。不克自貞。而不覺近于貪鄰于癖耳。所幸已得正位。其本 猶存。一時之偏。不足累其固有之德。一人之癖。不足損其外物之情。 故仍免咎。聖人冀人之全性。而不廢人情。嘉人之至性。而不拒物好。 乃明著為教。使知所省。則貪者可歸于廉。癖者可復于正。此言外之意也。就爻位言。歸廉復正。原無不可。以既居中位。乘靜德。而初四二 陽。尚足資為鑒。六五一陰。亦可引為助。則暫時之蔽。未必無他日之 光明。一己之慾。未必無就正之師友也。故爻辭稱無咎者。實已暗啟 其悔過之機。而期更得成全之道耳。此爻辭義。後人多誤解。茲特正之。要知易辭大都取喻小而寓理大。引象淺而含義深。讀者宜推而 廣之。則左右逢源。要義無窮盡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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