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聖講義
此比上六爻辭也。比之上六。為數之窮。乃氣之盡。以比而無主。成群陰相搆之時。此數之極也。故爻辭曰。比之無首凶。在乾上九之後。亦 以數之盡。而有群龍無首之象。然此異乎乾。乾以純陽之極。比則眾 陰之窮。有不同也。其占凶者。處眾陰競亂之日。而失乾綱獨振之人。 則亂將靡已。故曰凶。在易之用。皆以一陰一陽之道為正。若偏則有灾。今比卦陽少陰多。而上六又值陰之盛。陰極無陽。其害必烈。故為 凶。彖辭釋之曰。後夫凶。即此意也。言已過九五。陰不逮陽而獨用。雖 為無成。雖進無地。是無可用也。比之為婦不配其夫。而獨往來。則其 不得終也。乃氣使之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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