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聖講義

此申釋卦象之義。由天道以及人道。明禮制之所由起也。夫人道之 本于禮制。自有易而始定。溯其起源。則卦象既畫。體用已賅。雖無三千三百之條。而履之上天下澤之序。固已昭然。人民心志。因之而定。 國家秩序。以之而安。是以禮成治。實為古聖先王不易之旨。蓋自伏 羲以降。世代日益文明。風化日益醇厚者。禮治之功也。故象辭稱君 子以實之。謂先王所仿。而後人所循。莫非履之用。此禮之包舉人道之全。而其成效。早著于三代之上。唐虞盛世。上下和睦。農軒古風。人 民熙攘。其所由來。厥在乎禮。禮定而人道以立。禮行而人類以安。禮 成而人生以全。此文明之興。教化之大。治功之隆。莫不由禮。而莫非 仿于履也。且履之為禮。乃聖人因象制用。本天以為人宜。固鑒于時 之所需。地之所適。生生之所在。而自然推遷之所至者。故上天下澤。天之分也。雖彊者不可奪。智者不可移。決不得謂天居下而澤居上 也。唯分固定。而情宜和。故辨上下者。即以通上下之情。定民志者。即 以達平均之道也。說者知其一。而忘其二。遂疑為專制。為愚民。是誣 先王。且不明天道也。未有無禮而能和安者。未有和安而不由禮者。故辨上下者。求其齊。定民志者。求其一。而屈尊就卑。截長補短。正為 禮之本旨。蓋即履之以兌說而應乾剛。中正不失其位。光明不疚于 心。乃能躋天下于太平。納人類于大同也。故在易。履之下為泰。明其 效也。

宗主附注

履卦以履得名。如人之所踐履。言而有信也。今人言踐約曰履約。 即此義也。蓋必有信約而循行之也。故為人道之本。論語曰。民無 信不立。易之四德。貞以立信。而稱幹事。言能信。始能任事也。故履 者。理也。禮也。在德曰禮。在行曰理。二者一也。理出于道。禮成于忠信。故履卦所象。必以道德為本。而推之以治理一切事物也。不獨 人類所需。凡天地間事物。莫不有分。分定。即履之所用。越分則忘 履。雖凶惡者。分以制之。不為害。若非分。則不可究詰。故情欲足以 殺人。怨毒足以滅種。非分之所為。足以貽害無窮。此君子貴有履 也。履以制情而平怨。遏欲而解毒。則在乎立分以定其志。本于禮與理。不問其孰彊弱也。故一切事物。皆得其平。以遂其生。以保其 類。此世界之所以繁榮無盡也。大哉履乎。克成其畜者。唯此是賴。 此所謂相反相成者也。

又曰吾國文明。發源自古。易其綜冊也。凡諸子百家。教學論議。莫不宗之。蓋人文仿于天文。易之卦爻。亦人亦天。合而觀之。為造化 具體。分而析之。為人生日用。故以言理數。則窮天地幽明。以言事 物。則包巨細遠近。而立之以極。折之以中。中一不變。以應萬象。設 卦以統御之。分爻以離合之。而莫不歸于一陰一陽。以見其體用 變化。所謂一正一反是也。正必有反。反必有正。而終同于一。故善惡皆止于道。性情皆成于德。此中和之教所由立也。中則無物可 執。而永守不失。和則無物可分。而有條不紊。蓋和之用見于禮。中 之體建于天。天以仁為體。禮以誠為則。二者合為仁智。成為修齊 治平。內之為止至善。外之為明明德。雖萬行千條。而一以貫之。此固歷聖相承之教。不問其為道為儒也。故易之大用。純在此一正 一反而相成。如小畜與履。其明例也。二卦本有正反之異。合之則 為人道之全體。利以和義。富以行仁。教則成其富庶。禮則保其生 育。非相悖也。實息息相依。少一則不全。不全則人生苦矣。故正反 相濟。為易之大用。亦天地一切之大經大法也。讀者于此。要細細體會之爾。

聖人觀于履卦以制禮。明辨上下以定民志。其義已見前矣。而最宜 審察者。則自來儒者所述之治道。與夫人民所習之教學。莫非始于 此。終于此。蓋大學所述。中庸所論。皆本堯舜一脈之傳。為三代制度之準。師弟千載所衍。為人生修習之基。實由履象推演而來。易教規 模所定。故在大學首明明德。而終于止至善。中庸首性道教。而終于 中和位育。一以貫之。即上天下澤履一節象辭之義也。何以言之。上 天者。溯其尊。追其本。下澤者。明其用。致其功。而上尊以和。下悅以敬。 尊則不瀆。和則無怨。悅則誠服。敬則可久。尊和以安。悅敬以大。安則無亂。大則得眾。而上安則下懷。下利則上保。君居尊位。而民樂生。民 愛其上。而君親眾。此大學明德。親親。新民之旨。中庸中和位育之功 也。且上天而不亢。下澤而不流。上下以濟。和悅以生。如水火既濟。天 火同人。而化為中孚之象。即大學之止至善。中庸之率性脩道也。蓋上下者在國為君臣。家為父子。教為師弟。序為長功。一尊一卑。天地 定位。一仰一俯。陰陽協諧。于身為首足。為腹心。為神與形。為道與器。 故曰形而上者謂之道。形而下者謂之器。人之所以脩養者。砥礪者。 培成而光大者。調劑以中和者。皆此上與下也。得之則生。失之則亡。 順之則化。復之則康。此至道至德之條理也。故曰。知止而後有定。定而後能靜。靜而後能安。安而後能慮。慮而後能得。又曰。為人君止于 仁。為人臣止于敬。為人子止于孝。為人父止于慈。與國人交止于信。 凡此諸德。莫非明上下之分。定人道之倫。立脩養之方。納民物之軌。 而以孚于上天下澤一節之義也。故上下有位。天澤同德。而後民志可定。人倫可用。至德可成。至道可達。此以有條有理之始。而達于無 聲無臭之終。可大可久之行。而晉于乃聖乃神之域。豈徒為治平言 哉。又寧為尊君專制計者耶。

夫天地之大。品物之庶。以生以聚。以利以安者。得其分而能協和。一 其志而無猜忌也。故在一身。求其心腎之濟。神形之和。而無偏育。無輕彼重此。而後安生適道。終其天年。此性命之脩。必始于養心寡欲。 而期于明心見性。故大學言知止。以靜定安慮得。分述其工夫。此內 行之有定。而後上下不亂也。其在家國。求其父子之親。君民之睦。遠 近之相得。賢愚之相助。貧富之共濟。憂樂以均。而後無怨無爭。以安以和。相聚以類。素行不貪。此家國上下之分定。而達于齊平之道。故 大學言知止。則有仁敬孝慈信諸德。言明德。則有修齊治平諸道。皆 所以明履之用。而全人天也。進乎大學者。如中庸率天命之性。脩本 性之道。立性道之教。而與大學誠正章相證。其成也。推中和之德。致 位育之功。亦由大學齊平。而進乎至善。即所謂誠明以達于大化者也。故儒教之旨。純出于上天下澤。而其效。終不外于辨上下。定民志。 以民志之定。為一切皆定。上下之分。為一切皆平。平然後安。定然後 久。此天地永不敝。日月長光明。而發于有為。止于無為。始于毫末。終 于無盡。故禮運有大同大順之世。即由履以進于泰象也。履為天道。禮為人道。禮立而後天下定。禮成而後世治隆。此儒者言學必由禮。 不問為內外。為行藏也。民志之定。正如僧之入定。道之抱一。不紛于 心。乃凝于神。豈易言哉。而無知者竊議之。謂為束縛。為不自由。實未 嘗聞性命之道。通天人之源。乃徇于情。囿于識。迷戀于物玩。徵逐于 繁華之徒。又烏足以談禮教哉。故亂者人情之所使。物欲之所導。而生之賊者。即其所謂生。用之毒者。即其所謂用。曾不悟上天下澤之 義。而欲驅人以與禽獸爭。其禍滔天。尚忍言哉。故履卦取名。乃明示 人所踐履。即立足立身之所也。失其所立。生將奚依。如刖人之足。而 欲其直立。天下無是事也。有志于人道與世治者。必反求諸禮。禮之興廢。人類之存亡。禮之隆污。世道之治亂。此萬古不易者也。唯毋誤 解禮之功用。而悖履之象與辭義耳。

予更有一言。聲明禮教之精義。則禮者。與法治全異。法在制人。禮在 克己。故禮文雖密。非以防人。乃自防也。禮例雖嚴。非以責人。乃自責 也。不獨不專防人責人。且對人之越禮者。恆求其所以恕之。必先自反以盡其己。故禮本于忠恕。忠則盡己。恕則推己。未嘗為人謀。而人 自服焉。蓋即本上天下澤之旨也。上天而不自尊。乃卑以就下。下澤 而不自棄。乃悅以親上。上下和睦。君民同樂。而各安其分。守其位。以 長治久安也。故禮記曰。夫禮者。自卑而尊人。雖負販者。必有尊也。而況富貴乎。斯言也。足以概禮之用矣。蓋禮在自遵。而所以立己之身 者也。苟無自立之地。是將陵奪他人之位。則大亂必生。故禮以卑己 尊人。而必自上作範。以身作則。本踐履之義。而因乾之親兌。比之父 之愛女。唯恐其或離怨也。唯慮其或畏廹也。相攜相近。至性至情。以 成其德。達其道。而尊卑之分。出于天然。雖自卑不失其尊。自降不失其位。故能定而有序。和而不犯也。故禮有云。禮不下庶人。刑不上大 夫。乃極言禮之重平等也。無如後人誤釋此二語。遂遺千古弊害。實 則不下者。不以庶人為下而略之。不上者。不以大夫為尊而減之。必 求其平。平則和矣。故上天下澤。以止于太和。此禮之極則也。倘如後人所釋。則所謂雖負販者必有尊也之語。將何解哉。因關經義。特為 正之。

宗主附注

履上天下澤。說者謂為上下懸隔。位分差殊。即儒家尊君賤民階 級制度定案。此乃未嘗明解天與澤之真義。而妄為測度之辭也。履上乾下兌。取象為天澤。天非指帝也。凡後天之乾皆然。特泛指 天空之氣。故列位西北。與先天之天地定位大異。兌為澤。此字人 多未細思。澤水也。坎亦水也。何以異。則後天之澤。為水已成聚。必 有灌溉之用。潤沛之功。而後可稱為澤。必有積厚之勢。蒸發之源。而後可稱為澤。其實大如海洋。小如湖沼。皆澤也。而必有光澤之 照耀。潤澤之流衍。以成其生物之德。化物之功。故在先天與艮山 對。而為山澤通氣。在後天與乾天連。而為天澤合德之象。山澤為 對。則成道之妙竅。天澤合流。則成德之周回。故天空之氣。即澤之 所蒸。而為雲為雨。澤中之水。即天之所降。而成聚成流。二者相交孚。而非懸絕也明矣。在人兌為口舌。為言語。為心所悅。為物所脫。 其象上缺。似口出言。而呼吸飲食資焉。內通心腎。為神志之所達 于外者。其上連頭腦。即如履之上接乾天。故為一身之本。而示所 倚立。所踐履焉。在人情為父女。而老少各異。相愛憐。以天性也。相提攜。以至情也。雖有上下之分。而為交孚之用。雖具尊卑之分。而 得和感之功。此聖人取以制禮。全本于此義。取其剛而能柔。悅而 能端。不狎則敬。不畏則親。親敬不失。禮本以立。故禮先于倫常。即 大學所謂止仁止敬一節之義。蓋有禮則有所止。人倫為人類所 共止。此禮教之能定民志。而治天下也。故欲明禮教原義。必先明易履之上天下澤。豈聖人故為之束縛。定之階級哉。禮者。正求解 束縛而除階級之爭者。熟讀禮經。必達此旨。

宏教附注

此章極言禮教之用。可見古人制作苦心。惜自秦後。人囿于地位之尊。忘夫大同之義。使禮偏于一尊。而不竟其用。礙于特權。而不 揆于和。是行禮者之過。非制禮者之可議也。要知禮在三代以上。 一切皆志于平均。尊者自卑。彊者自弱。以成其和。而求其相愛相 助。非為貴富計也。而貴富賴以保全。故禮教者。人道之本。後人所 釋禮經。多乖原義。且經篡改不少。故為效僅小康耳。 夫子深慨焉。故講此卦不厭求詳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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