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聖講義

此履六三爻辭也。履五陽一陰。陰爻為貴。則全卦之用。以陰爻為主。 即兌卦上爻也。在兌卦以上爻獨缺。象人張口。或水決口。皆有所闕 陷之意。有闕者當補之。兌補則成乾。今履以兌承乾。比諸純乾。所差 祇此一爻。前後皆陽。此位獨陰。合眾陽以培此一陰。則有補闕之象。 且三為陽位。陰以乘陽。柔以加剛。陰貴而少。陽賤而多。多則有盈。盈則不弱。截多益寡。平彊濟弱。在勢為順。在德為便。順便之下。因用成 宜。則補闕之功。情之所通。理之所許。眇也。跛也。人之有闕陷者。天所 予以不足。而時地有為培滿之道。能視能履。闕者不闕。盈以劑虛。眾 以益寡。以其情之相愛。意之相憐。故補闕非功也。在履之用。重于補闕之義。為時之不古。人之失道。由履之義。辨民之分。定禮之制。濟時 之艱。則其效。正如使眇視而跛履也。眇且能視。況有目乎。跛且能履。 況有足乎。由此足見履之道大矣。禮之用至矣。然履者。非欲去其闕 而已。乃求無闕。非欲勤其補而已。乃期不補。蓋因兌以復乾。在此一 間。果一蹴幾及。何用履為。故履之極也。不以補闕稱。而其始也。則不得不盡于補闕之事。有闕則履用以顯。克補則履道以成。此聖人設 卦製辭之微旨也。

雖然。在履卦全體之用。固期于補闕。亂者治之。危者安之。病者愈之。 勞者慰之。不得所求者予之。不樂所生者撫之。無一夫之不獲。無一物之失所。則履之志也。補闕之謂也。而在六三爻。卻異于是。蓋全卦 皆陽。此爻獨陰。全卦皆盈。此爻獨絀。是全卦為補此爻之闕。而此爻 恰屬全卦之所謂闕者。既居缺陷之地。當損弱之時。則其占辭。正與 卦反。故雖有眇視跛履之文。卻不能掩眇跛之闕。雖能履虎尾。卻不 能免咥人之凶。此與彖辭之不同。及歸妹初二爻占之不類也。蓋三爻居時地之要。丁運會之艱。側身以試險巘。舉足以涉深陷。有視而 不足以明。有履而不足以行。而自負為世希。以加于眾。故其凶也宜 矣。柔乘剛者。在剛為福。在柔為禍。陰上陽者。在陽為屈。在陰為逆。六 三之凶。其地位與爻之失當也。在下者。以驕橫稱亂。在內者。以肆蕩敗德。故有武人為于大君之占。言武人不當主眾。而上僭于大君也。 不當逆命。而擅擬于大君也。今竟行之。是其禍之將大。而敗亂之且 至也。于字亦作干字。干犯也。犯上作亂之謂也。初則干犯其上。繼則 篡僭其位。故辭云然。夫武人者。聽命者也。觀于師卦辭可知。且六三 猶居內卦。不得侵九五之位也。今以因時竊勢。挾貴傲眾。聚國家之師旅。為一人之使令。其禍亂之來。豈獨虎之咥人比哉。

在彖辭有曰。履帝位而不疚光明也。六三爻則曰武人為于大君。其 義亦反。可見以剛而用柔者。君德也。以柔而屈剛者。亂臣賊子之僭 也。大君之位。非人人能履者。況粗暴之武人乎。六三爻雖貴。以陰少而貴。非真貴也。位既不當。貴為偽也。猶武人為君。非篡則竊。皆偽也。 古之立君。合天與人。天予人歸。群眾悅服。方稱為君。非以力奪。以智 取者。武人竊據。假力以迫眾。因勢以私己。猶盜匪之渠魁。安望其治 平天下哉。是不得以禮成治。不孚于履之光明。明矣。雖幸據高位。偶 僭君號。亦不過如眇之視。跛之履。逆命違道。災禍必臻。怙勇恃能。害殃必甚。故六三之凶。為逆所召。與全卦之以順成吉者懸殊。而聖人 固知後世必有乘時竊國之武人。貪利遺害之國主。既悖履之貞吉。 妄希事之倖成。故于爻辭明著其指。示其害。以為天下後世戒。奈何 天下後世之人猶忽之。夫六三之象。乃全卦之隙。以此而後見全卦之用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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