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聖講義

此釋大有卦象之用。體天道而位人則也。天指吉言。命指凶言。善指 利言。惡指害言。順者推之使廣。休者止之使退。揚者舉之使高。遏者抑之使下。皆本天之生殺予奪也。此即阜物利用之大道。而為大有 生成之大則。人者天之所委以行道者也。能本天之行。以成物之才 用。斯為君子。故大有不藉人力。而唯以人順天功。書曰。天功人其代 之。此之謂也。天所生者生之。殺者殺之。予者予之。奪者奪之。即代天 也。即大有之人道也。

宏教附注

此節含義至深微。昔人註釋。均未能透發其蘊。不知大有乃世治 最高之則。大同之道。其所述多關治道。而文王又不便直說。委曲 立辭。實為儒家明治要義。所謂人治本乎天治。堯舜性之也。皆在此卦所演述。以五陽尊一陰。陽化同陰。乃性命之間。有無之際。上 通玄微。下覆萬物。以大平等。大公道。樹立人生準則。而解決一切 糾紛。以安治天下。保全人類。其取象至妙。三代以下無知之者。故  夫子特為闡發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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