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聖講義

此大有九三爻辭。指九三爻之用。明其利害也。大有九三處下卦之末。為中爻之始。緊接上卦。介乾離之際。乃內外之樞。中為人爻。合九 四為用。亦居內外之間。象交際之事。在下卦。乾為先天主位。上卦離 為後天主位。而皆迭為賓主。先天離當旁位。後天乾居隅坐。是分列 主從。而合先後天言之。又同居尊位。則在卦象。有比于天子之于群公。天王之與侯國。雖有君臣之分。卻如賓主之交。九三以人事為本。 故比之宴享重典。公言其來賓之象。享言其賜宴之情。而取喻于賞 有勳勞。嘉其成績。非平日宴會可比。古制諸侯朝于天子曰述職。為 告成也。必其境內安和。田土豐穰。物產饒益。人民樂育。上孚天時之 令。下徵草木之祥。民生無虞。國用不匱。于是信無怠其職。無廢其事。可以告成于天王。而以慰其心焉。故按時入朝。為受命後最重之典。 天子乃因而勞之。為人民答其勤勉之意。並召百官而告之。以為他 國勸。以宴享之禮。非為酬酢也。實考成之舉。果不及者。享不與焉。其 有過失者。責之罰之。是凡受享者。必其國之治。民之安。而時和年豐。物用有餘。百官供命。不違于王制者也。故天子享之。享其大有也。小 人弗克者。小人自私其國土。自利其物產。不恤人民。不和于內外。上 悖天時。而荒歉自至。下拂民志。而叛貳時聞。則天子怒之。必獲誅譴。 尚安得享。曰弗克。言不得受享也。此不以一人之富有為貴。而重在 能利民也。故名之曰公。公。爵也。以其能公其國。公其物。公其利與用也。唯公乃能稱公。乃得錫享。唯君子乃公。唯公乃大乃有。乃孚大有 之義。皆小人所弗能也。故九三爻辭。舉享于天子之典。明大有中正 之義。以見大有必基于政治。必由于君子能治其國者。必得享于天 子。為天下所同贊美者也。雖富有勝人。而民物不康。非大有也。雖祿位過人。而政教不逮。不足以致大有。故享不妄與。朝必有告。職不妄 授。賞必有功。此古時王者之制也。

古亨享二字一也。而享亦含亨義。以亨為物之成。享為物之用。亨為 功之通。享為功之果。在乾坤元亨之德。亨以合禮為嘉會。即指宴享。 蓋古人宴享。必有所慶。或因功之成。或因物之獲。或因勞之至。或因貨之積。故積德積功。與積物同。物之成熟。與事功之成果同。其取義 皆在亨也。唯亨能通利一切。乾坤之大。在能通利天下萬物。故稱為 亨。王者因物之亨。而及人之功。因民之亨。而及上之功。故有賞功之 享也。舊有仍釋為亨者。究未明享之與亨。一字二義。假借者也。或有謂公非指人。乃指大眾。意義亦通。公即大眾所服之人。以得大眾擁 戴。故曰公。公用用字亦包二義。以公因功而得享。一也。公眾所用之 物。以備天子之享。一也。蓋公之得享。在平日。因物之成。而敘其功。是 享由功來。即物之利用也。在宴會。因物之備。而著其禮。是享由禮出。 亦物之利用也。皆不外乎物。不離乎用。故曰公用。明大有之重在用也。重在善用也。唯至公者。為最善用物。雖多不為糜費。雖少不為棄 置。以其本于道。孚于理。宜于事。洽于情。得物之真用。而克全其利也。 故小人弗克。不獨為不能得享。且以其不能成物之用。全物之利。是 害物也。害物者大有之害。與初爻意義相應。初爻以無交害。為大有之害。因物之不得其用。為物之害。成人之害。此爻以小人不得成物 之用。為人之害。及物之害。正相對。

Last updated