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聖講義
此大有九四爻辭。指明本爻之用也。九四在上卦之始。居中爻之位。為離卦之初。接下卦之乾。而與六五近。與九二應。一陰一陽。夾輔其 旁。身為陽乘陰。陰者聚物而不流。陽者載物而易動。陰陽交翕。或弛 或張。上下交通。或盈或絀。此大有九四之象也。匪其彭者。以物聚而 不滿。盈而不張。相孚以交。相得以合。是大有之善于居積。正如九二 之積中不敗也。然九二之象由內生。其自處之善也。九四之象由外至。其應時之當也。物之聚者恆易滿。財之盈者恆易張。滿則害生。張 則盜至。皆由于貪與侈之蔽也。彭者滿也。張也。太過之象也。義與彭 亨同。亦即諺所謂膨脹之意。以大有至此。物集益眾。財斂益多。爭趨 附之勢。如囊之納。有不勝。器之盛。有將溢。而陽動以周流。陰靜以收受。兩象俱備。遂成其彭之勢。而幸主物者。得其道。適其宜。雖聚之已 豐。而納之不使滿。雖來之已盈。而盛之不使張。以度其量。而制其節。 以迎其入。而去其過。以止其至。而應其時宜。以御其用。而孚其人事。 故曰匪其彭。言雖有彭之慮。而竟不至于彭。是主之者有方也。以九 四居陰陽之中。兼剛柔之用。故能左右調協。取舍自如。中而不偏。正而無過。此爻辭明其為無咎也。無咎亦如上各爻。最易有咎。以處之 得當乃免咎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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