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聖講義
此申釋彖辭之義也。蓋同人卦六二九五。上下相應。內外正位。故曰得位。三四兩爻。皆與乾同。故曰得中應乾。以人爻得中應。而上下得 正應。故名同人。同主上下言。人主中爻言。此易卦例也。同者。和也。合 也。上下內外陰陽和合也。人者在天地之中也。天居上。而下離火坤 所生。猶地也。又離代乾。亦如重乾。故三四中爻。稱為得中應乾。此卦 之所以名同人也。名者。實之賓。以同人主賓相得。曰同人。猶曰人相同也。在天地卦後。而以人繼之。可見三才六位。易之本例固如是也。 故吉凶皆主于人。即皆見于中爻也。中爻三四。已詳于乾九三九四。 為人道之本。人道之所見。一陰一陽。三四合則為七。人數也。坎離當 之。在先天。艮當之。今同人以離承乾。故稱人。如家人以離承巽。亦名人也。凡曰人者。多重在此。苟失其位。則不稱人。不必貴賤也。唯得位。 猶得時。時位同爻。乘時達用。乾之志也。故同人雖在野。而能救否以 救國。則君子之任也。人指有人道之君子。若否之匪人。則失人道者。 即失位也。雖貴不貴。唯能禍人。不足以保全人類。故曰匪人。不曰物 而曰匪人。明其已失人道。雖人形具存。猶非人也。同人之人。正以得位。而全人道也。故屬之君子。此彖辭首言利君子也。與否之不利君 子恰相對。由此言之。可見易教之旨。亦可徵易辭稱人之由來矣。
同人于野亨。利涉大川。已見前講。乾行也三字。明上三句之取義也。 以同人于野。本非亨象。而得亨者。本乾以行也。乾剛健而大。純陽不沉。故能包舉天下。無所不通。利涉大川。尤為乾行之驗。古無大舟廣 渡。堅橋遠濟。居恆所憚。不在山而在水。溪澗咫尺。方舟可航。而大川 則不易涉。果不得已必涉者。先卜之。以審天時而避風險也。故古易 筮辭。皆明示之曰。利涉大川。或不利涉大川。此全易各卦屢見者也。 其曰利涉者。必先孚于行。行而吉。則涉之利。若不可行。遑問涉川。行必因乾。凡得乾之卦爻。猶乾也。以陽浮而升。故能遠行而涉水。此同 人之利涉。本于乾行也。行猶德也。乾行猶天行也。以德成用。乾行即 乾德也。乾德元亨為首。同人之亨。乾之亨也。以乾行野。且利涉大川。 是同人之亨。始于足下矣。下離上乾。離為文明。乾為剛健。而上下得中正以相應。是君子而能正其位也。此位非官位。猶中庸素位之位。 言君子能以正行其分內事耳。君子居則為天下之望。行則立天下 之功。同人君子以正位而出行。則所至無不正矣。正者定也。一人正 而天下定。故曰唯君子能為通天下之志。志同而皆應。則亨及天下。 此同人之用。以君子成。君子之用。以乾行。外乾內離。剛健文明。雖正天下之位可也。始于近。成于遠。發于野。兼乎天下。此全卦之始終也。 故彖曰利君子貞。貞正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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