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聖講義

易辭有彖與象之別。皆當日所占繇辭。為示卦爻之旨趣。明氣數之 順逆者。雖成于後人。實傳于前代。蓋有卦則有占。有爻則有用。有象 則有意。象之難釋。則附以言。用之難盡。則繫以語。為以垂教後世示範天下者也。故有彖以舉全卦之義。有象以揭一體之旨。合則互通。 分則獨用。此各卦爻皆有是辭。而乾尤著也。夫彖亦象也。言明卦象。 而指其所包之旨意。測其氣之所至。數之所成。而得其所為吉凶禍 福。關夫事物之宜否。靜動之異。行藏之殊。進退之違。上下之別。或奇 或偶。或因或革。或有或無。或生或化。莫不依變以為占。本用以明志。此皆有為之事。故皆側重于人道。而立本于性情者也。彖者端也。本 也。陳列于首。舉其綱領。而以見全卦之意。定全體之用也。故其辭統 各爻。賅內外。合上下而言也。象者詳也。別也。列數于下。而析其分部。 以見各爻象之志。而明其變化之情也。故其辭判異同。具本末別性情。審時位而言也。彖統括而簡。象分序而詳。二者必合觀之。方足見 卦爻之常變。明氣數之出入。而以窺天地之盈虛。知陰陽之消長。為 人事之準則也。故其為用多重中爻。其為言多屬人道。以易之為教 固如是也。夫易本未著辭于書。迄文王始為定其例。故彖象之辭。雖 出于古。實集成于文王。而易之名。亦自文王始命也。蓋文王以前。雖有卦爻。而不為書。雖有言辭。而不著編。故傳雖久。而無易之名。此讀 辭必歸功文王也。吾因文王之志。重為刪加。而錄為傳。廣其意。申為 釋論。而列為文言。蓋亦得于古人者也。今講彖象。兼及文言各傳。先 明所出。以使後世知辭之所始。並為紹述先聖易教之微義耳。

彖曰大哉乾元云云。乃明乾卦之象。而揭其德也。夫乾之為象。居天 下之始。為有生之首。其德至大。唯天當之。而乾猶有初也。雖為天下 大始。而有所始。主天下大生。而有自生。如天之德而統天。居位之尊。 而不限于位。處時之先。而不窮于時。故有是象。而為是辭。其所謂初 者。以其得先天之氣也。是曰乾元。乾乃卦名。乾元則氣之名。乾為大始。乾元則氣之始。乾為大生。乾元則氣之生。故乾元為乾之初。行乾 之中。履乾之位。周乾之時。而無可比擬者也。故曰大哉乾元。夫人之 生有其性。物之生有其靈。天之覆也有其神。地之載也有其精。日月 之照也。有其光明。則皆先天之氣所凝。而為生化之英。運行之冥冥。蓋物不自生。不自存。必有為主持之。而煦育之。則元氣是也。元者。人 也。仁也。如果之仁。為生之精。故名之元。其義則原也。本也。首出庶物。 存精含明。通道流德。至純至清。斯謂之至中。名之太一。肇于無極。成 諸太極者也。天地尚依是建立。何況于人物乎。故乾之中有乾元焉。 為萬物所始生。而統乎天之神。夫乾之為物。純陽也。而乾元猶陽之精。以既生也。乃有其名。故與坤元。同主生成。坤元陰精。順承有終。乾 元資始。獨接先天。以太極之初。元氣渾淪。獨為陽也。而兩儀既分。仍 為陽精。故其德並坤。其氣且在乾先也。以在天先。乃克統天。非有為 而統之也。乃天自此出耳。天者在萬物為首。在元氣猶後。而元氣則先後一貫。始終永存。不過乘乾以行。因乾為用而已。故稱乾元而用 九。九即乾之大用。元氣亦用焉。乾元無形有形。無名有名。無用有用。 凡乾之德。即元之德。而元之用。即乾之功。此統天而不離天也。乾之 為卦。在全易之首。為一氣之始。能主宰萬物。經綸天下。以遂其生生 之德者。則賴乎此乾元也。乾之功德。自乾元出。而卦之精神。亦自乾元見也。故彖辭第一語。即曰大哉乾元。明乾之真。在乎乾元。而與乾 元用九一語。始終本末。俱示乾之為道。與其用所在。使天下知天之 所成。生之由來。及夫全易卦爻之所出。與其用之變化也。

乾主大生。如雲雨之生物。物因以生。因元氣而成形。因乾德而為用。此天下生化之機所自流行。以生生不息也。乾之為象。象天之覆而 無垠。象道之生而無盡。然有生則有死。有始則有終。此天之常道之 則也。唯乾能通死生。貫終始。以所自來。還所自去。仍一氣之流行也。 其為神靈而光明。為氣清而飛騰。為精純而永凝。為德章而日新。故 能成始成終。以共乎天下生存。此象之為大明而兼終始也。大言其無比。明言其至清。終始言其充盈。此所以謂之元也。道至玄。德至圓。 而功至全。故純粹之精。清明之神。德流世間。道兼太極。而達無盡。如 有盡。則非乾矣。乾毀則盡矣。故曰大明終始。由卦之象具見者也。以 全卦純乎其純。故稱天而獨大。以其氣純乎陽。故稱精而獨明。以始自地下。終于天上。包括無盡。首出庶物。統天受氣。分道賦形。品類成 名。含弘光大。迄乎無窮。故曰終始。言其德本元氣。包天地人物而終 始也。夫始有終。終亦有始。小之如一日一歲之循環。大之如一人一 物之生死。其至也則天地成壞。日月升沈。皆此元氣為之者。如是克 稱終始。若徒始而不知終。僅終而不能始者。皆氣之薄。德之偏也。不足以當終始二字。故不曰始終。而曰終始者。正以能終復始也。唯元 氣能之。乾之能也。以乾元也。元則圓矣。圓則全矣。佛有圓頓之說。即 元氣之德也。唯人性當之。夫乾之終始。有其紀也。德之流行。有其度 也。紀度何在。則六位也。天地六合也。古今宇宙。六方也。三才陰陽。六位也。故卦六爻。而紀度見焉。有位以立。有時以行。立則有守。行則有 功。此有始有終。而以生以存者也。其道由六爻見。其德由六爻明。卦 皆六位。唯乾坤為純。故乾之六爻。賅全用。而極其變。成全德。而通其 神。此謂之六位時成也。位有定。而時有宜。唯乾元處之至中。行之至 宜。以其順乎自然而無為也。無為而無不為。故曰時成。即時中之德。至誠之功也。以六位皆陽。本精純之氣。行虛玄之地。故曰六龍。時字 與上時字一義。皆時之中。時之宜也。乘者有所行也。以乾元行六位 而得時。乃統天也。御猶統也。夫天非蒼蒼之言也。括諸神功而言。凡 天之道。皆乾之道。天上下均在內。以乾元出天之先。入地之後。天尚由其統御。況其下者乎。故乾元之氣不可見。由六位見之。陽出于地。 升于天。行乎六位。包括上下。此乘六龍而御于天也。亦卦爻自然之 象。有數可紀。有度可度者也。故辭如此。唯其六爻皆陽。始稱六龍。陽 者升。而親乎上者。其行也。必御于天。此言爻氣而見九之用。亦明元 氣之因爻位行也。陽行順而上騰。故龍出于地。而登于天。然後天以天為極。唯元氣超天以外。故六龍止于上九。而乾元用九。則無首也。 六爻至上已亢。而乾元用九。轉為大順也。可見天之德不盡。元之用 不窮。能純用乾元。則天尚聽命。非六位所可拘也。唯其無拘。故成其 大。唯其大用。故成其圓。此乾元之德。而寓象于乾卦爻。其象之難盡者。則申之于辭也。

乾以重陽而成六位。陽之極則易變為陰。乾之象必變為坤。以其體 陽。其用必陰。乾體純陽。其用必見于坤。如日之光。必映于月。雲之雨。 必著于土。氣之自然者也。故乾象雖不變。而主天下之變。氣雖未化。 而開天下之化。以其處極位。有極體。遇時必變化也。夫乾之變化。非如他卦也。他卦變化出于乾坤。乾之變化無所出也。無所出者。言在 後天為獨尊大。無所承也。然無所承。而有所本。本于先天之氣耳。先 天之氣無名。以氣也。先天也。皆後天之名名之。故無名。無名而欲名 之。故曰道。乾之所本道耳。故乾之變化。本于道。道之變化自然者也。無變而變。無化而化。雖有變化。不見變化。乾之重陽。仍如故也。極體 極位。仍如故也。而變化者所見之用也。故夏變而暑。冬變而寒。天如 故也。雲化而雨。氣化而風。天如故也。日出而朝。月出而夕。天如故也。 雨少而旱。雪多而氷。天如故也。所變者。皆見于用。見于天之下。物之 上。于天未嘗變也。而實主變化也。故寒暑風雨。天道也。朝夕旱冰。天道也。自然而變。自然而化。天不自變化也。故乾不變化而主變化。本 道以變化。此所謂道變化也。道變而變。道化而化。一變天下同變。一 化天下同化。有生有氣。有名有物。則皆隨之變化。而人為尤著也。以 人居天地之中。當變化之衝。凡天之變化。必見于地。故必先及人。人亦隨天道變化。此生死之序。夭壽之數。窮通之殊。智愚之判。莫不隨 天道而定其分也。然亦有其不變不化者存焉。以受生而得其中氣。 同于乾元之氣也。變化者。謂之命。不變化者。謂之性。性則體也。命則 用也。

天下有生之物。無不有形神之分。此即後天之定則也。故曰一陰一陽之謂道。形在外而主動。神在中而主靜。以後天先形。故陰在陽先。 二者合而生。分而化。唯人最明。以其受于天地者最全也。以其全。則 其見也著。其存也明。故天地之道。由人可以候之。天地之氣。由人可 以測之。不問其為形神。為顯隱也。故乾之變化。可徵于人身。而見于人之性命。性命固非人所獨具。而唯人最顯耳。夫性者。本天之道。因 神之用。虛靈光明者也。命者因地之質。得形之全。方正凝重者也。而 皆分于一道。成于二氣。合之為生。為全身。分之為上下。為內外。此與 乾象同也。故性不變而永存。命隨變而時化。因天之常變。而為人之 性命。則因乾之變化。而可以正人之性命。此氣所流。德所薄。一貫者也。夫受天地而生。而有性命。曷為而有所正哉。此聖人立教之微意。 而所以明人道也。天至誠不二者也。人則有誠不誠。有二不二。天道 變而不失其常。人則變而易失其常。此因有物欲也。性生情。情生欲。 性生靜。情生動。性隱情顯。性微情著。故情恆奪性。欲恆亂心。此鑒于天之變。而必有以正其心也。正心在于人道之脩持。脩而後誠。誠而 後正。故聖人為之立教。而特著一正字也。性命同源異流。不正則失 中和。中者性之體。天下之大本。和者。情之用。天下之達德。中和者。性 命之正也。因乾道變化。變而失其常。則教人以致中和。雖變不失其 正。此立教之主旨。而說易之第一義也。故性命不得失于中和。而變化不得違于道。乾道如此。人道亦如此。人也者天之心也。人不失中 和。則天不變。雖寒暑不害。風雨不災。日月不蔽其明。冰旱不傷于物。 中庸曰致中和。天地位焉。萬物育焉。非夸也。實也。實踐之事。本乎人 性。成乎人情。自然而然者也。故因乾之變化。而推及人之正性命。因人之正性命。而歸于保合太和。保合太和即致中和也。夫中天下之 本也。不待于人。唯和則獨重人事。以性者不垢不淨。不增不減。純乎 無為。而情則待于正。此中庸以發而中節為和也。發而中節。不失其 和。乃復于中。此所謂性命皆正而能保合太和者也。和而曰太。以其 體天也。故曰保合。言人道中和。以合天道中和。天人同順乃為太和。此正性命之功。而見于保太和以合乾道變化也。

天道者。天下所共也。變化而人物隨之。人道者人之行也。其變化各 見焉。故正性命。必從自脩始。此所以謂各正性命。言天道變化。而人 道誠正。兩者相應。乃保合太和。而後利貞。利貞者。性情也。以性情處變化而不失中和。順天道而能反求諸己。此乾道人爻之首義。在第 三爻之辭。乾惕之戒。以明反復之道。而後得利貞之吉也。在天之變 化。而守中不易。居和不二。必有其道。則反己復禮是也。反而能復。道 在己身。則長保元亨之福。此慎懼之行。孚利貞之義也。利貞者。天道 之見于秋冬。人事之當于隱遁。以其能正性命。和而不違于情。中而不失其性。乃利貞之道。盡人以合天者也。故因乾之四德。而寓其教 焉。乾之四德。元亨利貞。天之序也。在人則先利貞。而後元亨。以人道 重在己也。脩己以成誠。然後成人成物。脩己以正心。然後正人正國。 脩己以全生。然後安天下。皆在己者也。故自利貞始。而乾九三爻即以乾惕無咎為訓也。苟不能乾惕以孚利貞。人道不立。徒任天之變 化。則如萬物之生死變化。毫無自主。展轉消亡而己。尚何以正性命 保太和哉。故人道必有與立。而後可致中和之德。成位育之功。此利 貞先于元亨也。夫人者。三才之中。天地之心。氣流德薄。而為萬物之 靈。故其為道合天地。明造化。上以同高明。下以配博厚。悠久無疆。至誠不二。然後內有其道。外見其德。內見性命之正。以達利貞。外致治 平之功。以孚元亨。而後人道以盡。天道以明。此在乾卦爻。而以大人 君子稱也。故彖辭于利貞之後。繼以首出庶物。萬國咸寧之占。即元 亨繼利貞而至也。君之德也。治之盛也。非聖人孰能與于斯。此乾言人道必以君聖為象。非徒位之尊也。時之得也。乃德之至也。道之大 也。蓋以合天道而能自脩。立人道而能順天。以性情之正。成天地之 中。以中和之功。成人物之生者也。乾道大生。而人君象之。此堯舜之 事也。故曰唯天為大。唯堯則之。而乾之彖辭。實發大同之義。崇揖讓 之制。喻人以處亂君之世。貴革命之舉者也。故此數語。始于天。而成于人。本于自脩。而至于治平。先于利貞。而及于元亨。明于處變。而廣 于反正。其義微而言精。意深而文宛。非僅釋乾卦。而乾卦自見。蓋所 取以為主者。則三四人爻之象耳。以明人道。必本人爻。三則反復。四 則乃革。反復利貞之道。乃革元亨之德。反復性命之正中和之功。乃革變化之時。位育之道。一內一外。一顯一隱。一在乘時。一在得位。用 異而體不殊也。此道之所見。乾之所為。觀各爻而自知也。故文王著 易。以見其志。首揭之于此。宜細推求之。以探索易教之旨耳。

宗主附注

天道不常而有常。人事則常而無常。故易卦祇重三四兩爻也。以天地之氣。虛空往來。無所是非善惡。唯人在中。乃受其感合耳。如 人事不能順承。則吉凶禍福見焉。否則無所謂吉凶禍福。以無人 則不生此吉凶禍福也。唯人居中。上通天陽。下接地陰。天地以交。 陰陽以合。後天事物。乃生乃化。陰陽二氣。非人不能溝通。即非人不能背忤。此通必有塞。交必有離。既有善。則有惡。故有吉福。自有 凶禍。以在氣交之中。應氣變之數。皆人所致所承。他物不過受人 之影響耳。正如一卦。上五與初二四爻。均藉三四二爻。而後通接。 其吉凶亦因之而後見。若無中爻。則上下隔絕。天地不交。有何數 可言耶。此在後天之中。一切變化。皆在人事。人事之如何。操之人心。人心之如何。即在乎人欲。故欲為天下大病。而利害見焉。利者 害之偶。有利則有害。若求全利。祇有取義。義亦利之別名。唯義者 無不利。義無不利。即無事不利。以相宜也。宜此宜彼。無不宜也。以 其至中至當。無偏無私。故無不宜。故謂之義。謂之大利。若有一不宜。則非義非利。乃為害矣。故易曰。利者。義之和也。今人不知義。而 妄求利。利未得。而害先至。失人道之正。而背天地之和。乖陰陽之 時。此所謂種禍根也。天下唯平乃治。故大學曰平天下。非以力平 之。以心平之也。心平者。人己皆平。無稍偏頗也。果稍偏。則不得平。 故天下之亂。必由人心不平。人心不平。由政治不平。不平則必爭。爭則必亂。此不待事見。而可知其必至也。未有由一己智力能平 天下者。況智力尚不足乎。故求治。恐去治遠。而離亂近矣。在天寧 何心耶。視人之所為而已。否則豈徒一人之吉凶禍福哉。自來儒 者。言道之大原出于天。與道家言天法道。二者異同。實未明易辭也。彼乾卦為天。而乾元統天。同屬乾卦。其用不同。即天法道之意 也。道在天先。而由天出。乾元在乾先。而因乾用。此自然之理。氣之 所至。非言語可爭辯者也。後天之中。唯天獨大。而天亦有所出。此 老氏以帝之先象道也。故太極亦有來處。元氣亦有先後。能明此。 自明天道之所出也。

又曰。此釋彖辭。猶未能詳言。然已發其大義。苟循是玩索之。則不 難得文王之微意。此固儒家至精之義。歷聖傳薪之言。此十六字 尤詳也。中庸大學全由此出。學者慎毋粗心讀過。

宏教附注

乾卦彖辭。成于文王。述于周公。而 夫子訂之。其一字一語。含義 至深。唯文王周公聖智所作。以其時當囚辱之災。多忌諱之慮。而 易之精微。又有難明言者。乃研練出之。辭簡而旨宏。義微而文著。 直為六經中至精文字。非可以等閒視之。蓋卦爻固有象在。若于 人之未達。雖有受之于師。卻無筆之于冊。其粗淺者。不待乎辭則已明。其精微者。則辭尚難盡意。此傳有書不盡言。言不盡意語也。 而文周仍苦心成之。其旨極玄。而文若淡然者。誠以天道不易言 也。讀者宜細心求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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