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聖講義
此剝六三爻辭也。剝卦諸爻。全以剝為道。而視其所當位。與君子小 人之別。以陽剝陰。君子道消。故凡剝之甚者。皆指君子。即陽德也。唯 上九為陽。君子得時。乃反剝小人。六三雖亦陰爻。理受剝害。卻以得 上九之應。內外相協。剛柔相與。是君子猶能與時相保。雖不在位。有其友助在上。可為求應之感。故雖剝無咎。剝之者。指時當剝而任之。 如處亂世而不與其亂。居危邦而不遭其危。是危亂雖及于邦與世。 而猶能以身免也。故曰剝之。之猶一切。即指眾也。或物或事。或地或 時。皆任受其剝。而君子獨不與耳。無咎者。有而得免。為其得上九一陽之和。而能超乎群陰搆難之禍。故克免咎。且三為陽位。又在中爻。 人道所存。天道可避。則雖與時同剝。而能自免。此君子之道。不以危 亂而絕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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