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聖講義

此剝上九爻辭也。凡卦上爻為極。位極則道窮。窮則數變。而剝上九。 尤為明顯之例。全剝皆陰。唯上爻為陽也。上爻雖止一陽。而其位當 極。其用必變。變則反。反則復。是剝之上九。即變為復之初九也。全卦 之用。至此已恰相反。陽之消反為息。陰之進反為退。是君子之道。反 窮為通。一陽永生。群陰以折。天之道也。數不終剝。道不終窮。陽不可亡。陰不可長。人之道也。故上爻在他卦。道或不能用。而在剝。則反著 其用。天人相得。時位往復。窮則變。變則通之謂也。夫一陽在上。生機 所寄。猶木之留碩果。以存其生生不息之仁。故取為喻。不食者。明其 為生用。不欲毀于口齒。以傷其核仁也。且碩果僅存。其貴重可知。而群陰相避。其免于侵食可知。故曰碩果不食。明其重在生也。艮止也。 止于上。而反垂于下。陽之必復。生之不絕。于此碩果。已可預卜。不以 食為尚也。凡果之天道。非為食而生。而人則以食為志。上九天爻。天 道所存。故不食。亦天數自然之序。非禁之也。君子得輿二句。明上九 之用。與全卦反也。剝以害君子。利小人。唯上九則否。故君子反有得。小人則終剝矣。輿者載物之具。本坤道厚載之德。君子以德載民。民 亦載之。故曰得輿。又輿者眾也。上九以一陽領眾陰。今反而復于下。 是將以載眾也。而眾亦安附之。則得輿。亦可謂之得眾。得眾則位固 民安。此得國之喻也。廬者所居也。群陰戴一陽。如屋之有廬。以避風雨。今陽將反復在下。是成剝廬之象。明其不克自安處也。不自安處。 唯附于君子以圖存。正小人道消之時也。故曰小人剝廬。言剝之害 君子。至此且反害小人。天道無常。往者必復。此之謂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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