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聖講義
此無妄六三爻辭也。六三亦陰爻。承六二而來。以在中爻失正位。故 為災。而無妄本非有災者。徒以貪而失正。私而徇欲。不明于物。不保其性。則為災。非無妄之災也。無妄之災。乃以無災而為災。不妄而受 害。此中因果。既由天命之差。而莫外于人事之乖乎正。蓋天命恆依 人事而著。前後因果。不得以一時一地斷之。如六三之災。以六二之 貪于外。在六二因得正位。故不為災。至六三其志已放。其行難持。循其所為。必罹于災。雖得之有因。而當前者不省。反以為天道有誤。禍 福無常。故名之無妄之災。欲解其數。必懲于前後。證其因果。此與佛 說三世之理相通。非宗教愚人。實天道往復所不免者。以現在言。則 為無妄之災。苟合之過去。則仍屬匪正之眚。聖人以天道難逕論。始 稱為天命。世俗亦以宿命目之。雖似無徵不信。而事實常遘。是佛家因果之說。初非怪誕之辭。而古人神道之教。原有精微之理也。
六三爻辭。即依前義。取事為喻。或繫之牛。則其人非欲害人也。行人 之得。則其人非有意來竊也。邑人之災。更非其人之過矣。而牛固失。 得者已行。則邑人欲不受其過。勢有不能。此所以為無妄之災。辭雖如是。事未必然。而天下類此者。則亦時有。邑人之災雖冤屈。然為近 繫牛之地。則嫌所不易解。瓜田李下。以其地也。縱不為盜。而所處未 宜。故以行人得牛。而邑人受其災害。明人之處地當慎也。邑人以處 未慎。乃干盜牛之嫌。君子防未然。知者審幾先。此欲明天道。不得不 時時戒慎也。是六三之辭。實關人脩身之道。苟有未審。災禍隨之。況其固惡者乎。然以事論之。則邑人實枉。苟其平日良善。則嫌疑亦可 不至。縱難自辨。鄰里當為剖明。是終為災者。正由其前匪正也。故君 子惡居下流。而擇居必依仁里。忠信之篤。則行于遠。貪欲之多。則嫉 于親。六三人爻。人道所寄。聖人不問天道。不憂天命。先脩其身。以正其心。此本乾九三乾惕之戒。而率各正性命之教。乃能免于無妄之 災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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