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聖講義

此申釋爻辭之義也。得志者。以其中誠。志意無妄。則所行必利。所為 必成也。人之得失。恆依乎數。而數之合。在乎道。正則善。邪則惡。誠即安。偽則危。無妄之志正。而所守不失其剛。意誠而所往不違其時。宜 其如願以償。不待求而自得。不待謀而自成。此道之所行。無往而不 利矣。易之言志。皆本卦爻之象。非如人之所謂得志視所欲也。以志 發于心。出于意。其合道者為正志。不合道者為妄念。念猶志也。如所欲不徇乎情。所想不出乎道。始為正志。佛以得羅漢道。始可信其意。 正以其無絲毫私意。乃無絲毫妄念也。即吾所云從心所欲不踰矩 者。亦此義耳。得志得字最要。與大學慮而後能得得字有相同處。蓋 合道之志乃為得。不合道者。得亦失也。此云得志。實以其志之當得。 天之命也。非人所為。故無妄之往。孚于天道。本于性命。其吉也。數之當然。其得志也。行之當然。中庸所謂不慮而中。不思而得者也。與他 卦之稱得失。又微異矣。夫天人之別。在意志之先後。思惟之正邪。先 有所圖。是涉乎私。思有不正。是違乎命。易以乾道重在各正性命。無 妄初九。實本此義。行乎乾健而不息。達乎大始而有終。其道至玄。其德至誠。無為而無不為。性命皆盡。人物同成。而獨揭無妄二字。示其 入手處。亦猶大學誠意章。以毋自欺三字為始也。然始終本末。實一 以貫之。初九如是。上九亦然。唯其一也。遂同于天道。所謂為物不二。 生物不測。即無妄之體用也。學者依無妄一卦。內志于道。外盡其德。 當無不宜。無不達矣。惜人多未深思之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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