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聖講義
此申釋全卦彖辭之義。明坎之大用也。坎為險陷。已詳前講中。習坎 重險句。乃申明六爻之坎。為三爻之重。故曰重險。亦含有重視之意。 謂習坎乃重視險陷之用。凡學一業。而習之不捨者。必所重之學也。 交一友。而習見之不輕疏遠者。必所重之人也。坎而曰習。正重之也。 以險固可畏。而足以為衛。固近害。而足以避禍。固多憂虞。而足以保平安。固涉艱阻。而足以資固守。此乃害中有利。禍中有福。乃可以借 重。而竟其長。略其短。故曰重險。然易辭向包多義。而必有主義。以文 言。則主義乃重複。非重輕。為六爻重三爻也。三爻之坎已為險。今重 之為六爻卦。是重險也。所謂習坎。亦含有重複之意。書讀之又讀曰習。友見之又見曰習。事物經歷至再三曰習。風俗傳摹已長久曰習。 為其非乍也。非偶爾也。必重疊有加。重複所至。始謂之習。故卦為重。 而名則稱習也。然他卦固皆重矣。而不稱習。重坤且曰不習。抑又何 也。蓋易辭取義。必因于象。唯坎為重險。以卦上下同為險陷之象。如 離上下同為離明之象。故在坎曰習坎。在離曰明兩作離。以其上下相同而成雙也。雙則非一。非一則重。重則可稱習。坤之不習。為純陰 也。與乾同。相習者。必有兩方。如人與人。物與物。今與昨。近與遠之類。 坎以陽入陰中。而志尚乎離。心有所通。行有所近。則必其習也。不習 不能通矣。不能近矣。故曰習坎。且坎險也。人之所畏。誰樂近之。事之所艱。誰好共之。而德用卻有適于人。有宜于事。又不得不近不共焉。 則必貴夫習。如畜獅以賣戲者。為其利而不避其害。獅非不噬人。以 其習也。如弄蛇以售技者。為其利而試其毒。蛇非無毒。以其習也。是 坎之用在險。必習而後能用之。不習則將先受其害。此坎曰習坎。有 異于他卦者矣。因害而為利。皆習坎之象。易以習坎明其義。故曰行有尚。明其志有在也。志在因禍得福。因敗得功。處險不險。反以成其 安全之備。已陷不陷。反以獲其進取之基。此習坎妙用。正在重險也。 夫數極則變。氣偶則反。藥之毒者。遇毒則解。物之堅者。遇堅則破。以 重則相消也。坎險矣。因其重而反不險。則天地間數理自然者也。苟明乎此。又何憂乎險。何畏乎陷哉。此坎在後天。以重險而代厚載安 平之坤。成其生化無疆之用。其義已可知矣。水流于川。足以為利。若 汎于陸地。則害也。雨潤以時。足以為生。若淋為淫霖。則敗也。此害反 利。禍反福。生反殺。成反敗之道也。而坎離首見其例焉。故水火足以 殺人。亦足生人。足以敗物。亦足成物。視其用如何耳。重險不險。即水流于川。而不使汎濫之意。故曰水流而不盈。
行險而不失其信者。謂坎象水。水之行也。即險之所在。人之涉水也。 即行險之事。然水險矣。有堤防之。則不汎。有窪地蓄之。則不瀉。有舟 筏渡之。則不沈。有溝澮引之。則不留。其性就下。無地方之異。其德潤物。無時日之殊。經日光蒸而為雲。則能致雨。因風冷凝而為冰。則可 渡人。皆其信也。故涉水深必以舟。淺則自揭。取水多必以器。少則自 掬。過冬則解凍。而不可試險。行路則設橋。而不致中阻。此人依其信。 可免其害。以收其利也。推之運輸遠近。灌溉南畝。假其力以為工。因 其潤以作飲。何一非水之有信。足為人物之利哉。是水火之險。乃成其用。實由其有信也。心亨者。一陽在中得正位。故曰乃以剛中。乃以 二字指其用也。言坎之主用。因其剛中。水之力能負重。能潰堅。皆剛 中之所見。外固柔弱。若無能者。而力不可量。非以其剛中而何。剛者 乾也。天一生水。坎之剛中。乃天地之定數。而稱夫心亨焉。前所講維心亨。因腎與心通一義。心猶乾也。心之精入腎中。腎乃得剛陽居其 內。此生氣所自。生機所存也。設無此剛中。坎不克致其用矣。故維心 亨。實剛中之所見也。推之蒸雲化雨。被冷成冰。亦剛中之德。見于外 者焉。行有尚往有功句。明坎之志有所為。而其行有所成。坤之代承。 即此有尚也。故水不動則已。動必有用。無大小一也。因功為害。是用之者過也。非水之咎。水固大險所在。而大利乃存焉。天險不可升也。 明水之險不及天。天險不可升。以其高也。水險不可沈。以其深也。地 之有險。山川丘陵。水亦屬焉。是險在地。必因山川丘陵。必憑乎水。坎 固水也。而山川丘陵。凡地上不平者。皆坎也。無低不見其高。無平不見其陷。是坎之為險。推而至于山川丘陵。為物不同。為險則一。以其 皆關夫坎也。皆有所險陷也。而天地之險。乃天地自成。天地既有其 險。人安得不有險以致其用哉。故曰王公設險以守其國。謂王公因 天地之險。而推其用為守國之謀。則山川丘陵自然之險。固可資也。 而城池關塞人為之險。亦必重焉。此假險以保其平安。正善用夫坎者矣。物以險而遠害。人以險而遠禍。守國者其大矣。下至一鄉一村。 一家一室之安。亦必有賴乎險以為守。是可見坎之大用也。坎以險 用。故贊之曰。險之時用大矣哉。此時用二字最要。為險之必因時地 而致其用也。舟車未通。偏地皆險。及其通也。則非險矣。草茅不翦。行路多險。及其翦矣。則非險也。國疆有蹙廣之異。江河有深淺之殊。是 皆因時而見其險。故曰時用。推之兵器軍謀。交際起居。莫非以時為 險。而致其用。時之不當。險用以失。此善用險者所必知也。今古異時。 遠近異地。則設險者。或反以自陷。如獵人設阱。必于人跡不到之處。 若在通衢。將何用為。此設險為守。必先審夫時地也。坎之大用如此。而用坎者。亦必先明夫時宜。無徒以坎險為長可恃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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