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聖講義

此坎卦上六爻辭也。上居極地。當變之時。而為坎險已過之後。因變 而反入險。已安而又逢難。即由坎用之所必至也。然在前之險。為下陷。為沈沒。為不得出。而上六之險則非也。以既經九五之後。陷者已 平。沈者已升。不出者已脫然自寧。原可不再遇險。而以數之所至。時 之當窮。乃復攖于難。而遭夫困逆。雖非陷下。而被係于徽纆。雖非沈 淪。而被寘于叢棘。是雖已出。而又遇縲絏之災。雖得安。而又逢困辱之厄。爻辭所稱。明其始終被人囚拘。不獲自由。出彼入此。其害相等。 則以坎之不易用。險之不可試也。係同繫。徽纆皆索。而以別于鐵鎖。 明其相待。猶以柔也。寘同置。放也。叢棘罪人所居。而以別于囹圄。明 其至此。非干刑也。又如居喪守禮。在苫塊之中。而四圍以棘。故稱棘 人。又如失途跋涉。行荊棘之間。而縛于草木。故稱草莽。是皆明上六失乎常道。被群陰所困。舉足不自如。而永在坎險之內也。三歲言其 非一時事。如困與豐。三歲不覿一義。凡數最大者稱十。以上至萬。次 者稱三。以推至眾。皆多也。如十年勿用。十年勿字之類。以其數甚大 也。今云三歲不得。以其在近年中不易出也。且時已窮。位已極。不獨難出。且有凶也。此上六因坎之用險。與初六習坎入坎。皆為悖道棄 德。冒昧以行。逞智用謀。彊勉從事。乃不得坎險之用。而反自受其災 也。故坎重在心亨。心有不亨。行必不達。重險之道。非德教不足以勝 之。此象辭稱其必習教事常德行也。唯德與教始孚心亨之義也。不 然。縱有權位。時過則敗。此上六之凶。以過九五之時也。雖不入坎。而被幽囚。其沈陷同也。故聖人因坎而先德教。因險而先心亨。知其難 而守其易。見其利而思其害。始能終不敗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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