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聖講義
此申釋爻辭之義也。上六以位高。而爻為陰。下逼九五。不得中道。故 曰失道。且坎以陽得正位。為心亨之象。若失陽。即乖心亨之道。陰沈 陽升。乃成未濟。既不能濟。則奚由以利涉乎。故曰失道。言如人失渡 涉之道。而欲行于水。安往而不溺哉。易卦取陽以涉水。凡言利涉者。 皆本夫陽。若陽失勢。則不利涉矣。坎卦兩陽中陷。已不利涉。況上六陰極。而不得附于陽乎。是雖不涉。尚難免咎。況已在坎卦。是已入水 中。既無舟揖之資。復乏厲揭之術。則其失道。不免于凶。理數所必至 也。然凶以三歲者。謂上六居窮極之地。雖變必需三歲之久。氣數固 如是也。由吉轉凶。由凶轉吉。皆非一蹴而幾。一歲由寒而暑。必經春溫。由暑而寒。必經秋涼。此變之數理有定也。三歲固言其期之久。亦 以卦原三位。遇三必變。如坎三變則為離。是險陷變而光明。則凶亦 變而吉矣。此可于八宮卦序證之。乾三變交坤。坎三變交離。其變必 至三。始交對宮。而卦德亦與本卦反。故凶三歲。明其必待交離。方免 于凶耳。爻辭不得得字。即含變字意。言不過三歲。不得變易此數。而脫于徽纆叢棘之困也。坎以在下象水。本無徽纆叢棘之象。以上六 高出水面。而至于山。乃有此喻。言出坎而受困。與初六之入坎陷窞 者。正相對。一高一下。一水一陸。地雖不同。而險一也。故用坎固重出 坎。而尤重出險。不坎之險。無異于坎。行而失道。則無往而非坎矣。此君子先德教。求其孚于道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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