宗主疏述
坎與離對。為後天八卦上下主位卦。以代先天乾坤。在六十四 卦中。其重要不下于乾坤。以周易次序言。即尤過于乾坤。蓋周 易卦位。乾坤退居兩隅。坎離適在正位。全體以之定其序。一切以之辨其方。不特為八卦之南北二地也。南離北坎。與先天上 乾下坤。同而不同。在先天分上下。為天地定位。而後天分南北。 為水火定序。以先天分上下四方。為立體。後天則分九宮八方。 為圓形。此雖代乾坤居上下位。其用實不同也。坎為陽而代坤位。離為女而居乾宮。陽陰異方。男女殊地。不得復執先天之數。 以繩後天。故先天乾坤。可象天地。而後天坎離則不能目為天 地。先天乾坤可稱男女。而後天坎離則不能視作男女。為後天 陰陽已交。生化已見。坎離在天則如日月。在地則如水火。在數 則如奇偶。在德則如剛柔。一言以蔽之。為後天一陰一陽代表而已。稱為後天。為其非純陰純陽。稱為代表。為其非原物原類。 故後天乾坤退處隅位。而讓坎離居其首者。實由後天萬物非 復先天之單純。生化變遷。莫不由水火發其源。日月主其力。譬 之物類。其生也。莫不由日月光熱。與水火蒸潤。其化也。莫不由溫涼醞釀。與燥溼煦育。是皆坎離所主。而為一切造化功能所 本也。設無坎離。即無造化。遂無人物。更無世界可言。是坎離在 後天之重要。視乾坤尤明。而其功用實足代乾坤之道。為天地 之宰。在卦雖以之象水火或日月。其實為生化之源。握變化之 紐。正如先天之乾坤。為一切之父母也。故在先天。坎離不過中男中女。而至後天。則已進為大父大母之象。其所關于此世界 者。又豈止南北二位之主宰已耶。
坎離二卦相對。其稱名乃由三畫卦。以二陰包一陽為坎。言陽 陷陰中也。以二陽包一陰為離。言陽自離而附麗于陰也。是二卦之稱名。皆本陽言。而皆本三畫卦言者也。若重之為六。則名 雖是。實已不然。如坎上下二陽在中位。反因陷而得蓄藏屏蔽 之用。離以初上及中爻。四爻分合連接。反因離而得配偶消長 之功。是六畫卦有異于三畫者也。就三畫言。則六畫者謂之重。 坎為重險。離為重明。重則反其德用。即極則必反之理。重險者。險之極。反則為安固之用。重明者。明之極。反則為下照之用。以 其重而用乃殊。故周易因之。以坎代坤。取其有坤土厚載之德。 以離代乾。取其有乾元大生之功。是以坎陽也。而代陰。離陰也。 而代陽。中男也。而代母。中女也。而代父。其體原異。其用則同。蓋後天陰陽既交。陽以陰用。陰以陽用。理數固如是也。此義人多 忽之。遂不明文王卦位之奧妙。而後天卦用。亦因之不通。今講 及坎離二卦用。揭出其義。以為讀者告耳。
坎離二卦。在天為日月。在物為水火。在時為寒暑。在人身為心 腎。實則後天陰陽之代表。稱後天者。以非先天之純陽純陰。乃陰已交陽。陽已合陰。如日月寒暑之類。非純也。陽中有陰。陰中 有陽。雖名陽而異乎純陽。雖名陰而異乎純陰。則所謂陽者。不 過陽得勢耳。所謂陰者。不過陰得時耳。後天生化之原。本在交 合之後。坎乃陽得位以主陰。離則陰得中以主陽。兩者互配以成其用。如人身心與腎是也。心合乎離。為陽之長。腎合乎坎。為 陰之帥。而心非純陽。故血統于心。腎非純陰。故氣原于腎。氣陽 物。血陰物。陰陽對行。而自分主客。故腎之精。心能發之。心之神。 腎能育之。發育之機。非一藏所主。而心腎實共司之。此衛生者 所最重視也。亦凡脩道者所必先知。道書所稱取坎填離。煉精化氣。莫不以心腎為本。心有離之光明。腎有坎之潤澤。二者合 則長生久視。分則病衰老死。此即天地生化之機。亦全易消長 之數。今講坎卦。有關道要。及人生壽夭健病之處。實最重要。望 讀者細玩味之。
坎卦字象及字音。均與坑近似。在俗呼坑。在文為坎。而後世不 知坎即坑也。坎陷即坑陷也。俗呼設計害人為坑陷。即設阱陷 獸之意。阱亦坑也。為掘土成井。上蓋以草棘之類。使獸不覺。而 落入其中。故稱阱。明其為土井。中無水也。一作穽。明其為穴也。 阱陷即坎窞之義。坎窞者。土深下陷。入不易出。入坎窞者。猶墜于深穴。因不知而墜焉。是在設者為不仁。而墜者為不智。此坎 之用近乎忍。而用坎者。則利其忍也。故用坎謂之智。言以智侮 不智也。智在深藏。若露于外。則非智。如以力挾人投井。乃暴也。 武力以脅人。非智者所為。蓋用智則恥用力。坎之用險。即以智代力。明示人以不虞。而使之自陷于窞。非智過人而何。此坎雖 險。而用稱智。中庸曰人皆曰于智。驅而納之罟擭陷阱之中。而 莫之知避也。可見陷于窞者。乃智不逮。非力不足也。然智有大 小。小智猶不智。大智若愚。唯其善藏。乃若愚。雖以險利人之陷。 而必先使之不覺。而後可致其功。此善藏者也。苟明示有險。人將避之。唯恐不及。尚敢以身試之哉。故大智必愚。至剛必柔。至 勇必下。坎以柔成其剛。下成其高。而達夫愚成其智之用。故坎 坑也。坑乃土亢二字。亢言其過高過剛。而其實則至柔至下。此 坎之大用有異乎他卦者也。人但知其險陷。而不明其高明。則未得聖人制卦之義。豈能致夫易用。而達于大道乎。
坎卦取象于水。而字從欠土。明其為地之低窪處。土所不足。水 乃注焉。海洋湖沼江河溝井。無一非低窪之地。卑深之處。故土 多而隆起者為山。土少而窪下者為水。此地面兩大異形也。在 卦艮為山。一陽在上。明其高出地面。其下二陰。即坤也。而坎乃象水。一陽居中。明其深注地中。其上下二陰。亦坤也。不居下爻 者。以水原在地中。非地下也。即海洋江河之水。似在地面。若合 高岸山阜平均言之。仍居其中。此一陽在中。明水亦陽也。雖五 行火陽水陰。而氣實互根。火根于陰。水根于陽。後天體用如是耳。以坎為水。故凡卦言濟涉者。皆關乎坎。如既未濟。其明證也。 即除二卦之外。他卦中所稱利涉不利涉者。亦指坎言。如需訟 之類。以皆有坎也。其無坎者。則或因互或因對。或因變。或因用。 有關乎坎。故亦稱涉。而大過上六則稱過涉。則以大過之後即 坎。因過而涉。因極而變。明已由大過變而交于坎矣。非坎本卦之用。且係大過之餘。乃占為凶。以用乎前五爻也。大過本非坎。 而類坎之大象。亦稱疊象。以中孚本離大象。或疊象。大過與之 反。故有類坎。然非真坎也。唯上六已極。由變而交坎。遂有過涉 之凶。謂其涉夫坎險也。坎以險稱。而象于水。是凡水皆險。而險亦多資于水。如江河海洋。實大險所在。古之舟楫無論矣。即今 輪舶汽機。似可履險如夷。而一遇天變。亦不免有傾覆之慮。以 其本為險地也。坎雖不僅以水致其險。而水之險。實首屈一指。 故言坎之用。輒借水為喻。而凡類乎水者亦同。為其能傾陷也。 如俗所稱禍水流言之類。其險正不減于江海也。人身中腎屬水。智慧所出。神光所生。人之目珠如水。即腎之精也。腎衰則目 不明。思不敏。在體質。小為痰為飲為濕。大為腫為喘為汗脫。皆 病之所成。亦水之為害。此即坎之見于人身中者。利害各異。禍 福不同。是在善致其用。而後可收其功。故易辭心亨云云。實以致坎之利。在心亨也。亨通也。通則不窒。水之用在流。而害在蓄 而不瀉。水之功在潤。而病在泛而無涯。皆由不能亨也。不能亨。 非水之罪。乃心之咎。故曰維心亨。言其用重在心也。
坎以九五最得中道。前已言之矣。至上六。則又入于險陷之中。 與初六相似。以極則變。變則反始。理數固如是。而全坎各爻。與困卦極相類。因困為兌合坎。兌為澤。亦水也。且澤為水歸宿處。 水聚成澤。有澤即無水。故因稱澤無水困。以澤即水也。故困與 坎相類。因各爻所占。與坎亦相近。如困初六。困于株木。三歲不 覿。上六困于葛藟。六三困于石。入于蒺藜等語。皆與坎上六辭義近似。又如坎初六入于坎窞。亦同困之困于株木之意。而坎 六四所稱。又同困之困于酒食。苟取二卦對勘。則可知坎之與 困。固大同小異也。蓋坎為水。而下陷。水為大險所在。困亦因水 成象。其險陷如坎也。不過坎包其眾。困舉其一。坎概其大。困指 其細。微有別耳。以坎言。本險為用。則無在非險。而困則因險有限制。苟離澤可免于險。是坎之險無量。而困之險有限也。坎六 爻本皆險。以二五得中乃自免。三四得協于二五。亦足自保。唯 初上既乖于二五。復為陰之所始終。乃占凶。讀者所宜知也。
坎之用以險。而險道不易行也。全卦各爻。多凶少吉。即此義耳。如知險而行安則吉。知險而行險則凶。君子行必有中。以為準 的。故見其險。乃求其安。因其陷。乃志于平。因其下。乃志于升。以 底于至中。而後險可用。而道不困。為天下之不可無險也。故設 險以為衛。為人情之不可試險也。故指險以為戒。無過不及。始 致中和。此用坎之大要。而重在能合乎離。離為光明。為升平。為高尚。為寬大。皆與坎相反相應。得其合則為道用。此即一陰一 陽之謂也。知雄守雌。知黑守白。道之微妙。不外一中字。若徒偏 于一。未有不違道而害生者。故聖人序卦以離繼坎。明二者之 不可離也。離則不祥莫大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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