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聖講義
此大過九四爻辭也。大過全卦。以棟橈為喻。明其本末皆弱也。而至 九四。反稱棟隆。此義人多未明。若謂九四在中。則中四爻皆陽。若謂 九四係中爻。在上下卦之交。則九三亦應為隆。而九三則仍稱棟橈。 獨九四乃變橈為隆。是可知隆字非關陽在中也。全卦皆以橈稱。九四不得獨隆。況九四與二三五四爻連接皆陽。始有棟之象。而橈字 特指初上兩爻之陰。是隆與橈不因陽言。亦非以九四一陽而稱隆 也。蓋辭之以隆稱者。實由九四為上卦之始。與九三分界。順而推之。 九三為內卦之終。即巽之末。九四為外卦之始。即兌之初。以序言之。 爻之始。以變言之。即六爻之始。變其內外。反其上下。是大過易為中孚。而卦象亦異。辭因乃殊。中爻反為下。初爻反為中。故棟橈反為隆。 而凶反為吉。此凡六爻卦皆有之變例。唯大過為最明。則以巽兌之 卦。陰陽爻分明。而大過與中孚。實由此一轉移耳。九三為橈。是大過 之本用。九四為隆。則中孚之客用。九三為凶。是大過之正占。九四為吉。則中孚之協占。君子有過。貴能速改。過改則復于中和。大過變則 還于中孚。此易教示人改過之微義。而辭特表出之。以見過之不可 怙也。夫九四固大過中爻。而因善改。乃獲孚于吉。可見天道予人自 新之機。固不限于數。所貴人能早覺耳。棟猶是也。以反而就下。本末 既實。橈轉而隆。豈非善拋成見。改過不吝者乎。唯君子能之。小人或未逮也。故爻辭既斷其吉。復繼之有他吝一語。蓋恆人之情。多文其 過。而不自責。甚者怙惡不悛。更益其過。求其不吝改悔。鮮矣。是有他 吝者。聖人深慮之詞。而亦以大過卦。固難免于過。雖在九四。已有自 新之機。猶恐囿于習慣。沾于情慾。困于物好。蔽于僻近。從流下而忘返。逐污溷而不拔。是以有他吝之占。謂其聰明易塞。行止靡固。則順 于兌澤之浸潤。而隨諸巽風之飄流。則終于過。而不克復于中孚。故 曰有他吝。他指物。心之官主思。不思則蔽于物。耳目手足。五官百體。 皆物也。物交物。焉有不自蔽者哉。因其蔽而陷于吝。是將棄其中孚 之吉。而仍困于大過之凶。則雖有隆吉之占。亦無解于橈凶之厄。所謂吝者。人自吝之。而不改過。天亦吝之而不予以福矣。君子知吉凶 禍福雖降自天。實召諸人。故恆自反責己。改過不吝。吉人天相。此之 謂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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