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聖講義
六三係人爻。而重在人道。故其辭有指。其義尤深。卦辭曰含章可貞。 此四字概見大意。坤道以順承天。以含弘為光大。以安貞為吉。以方為得失。以時為先後。履六三之地。行上下之間。居內外之交。有剛柔 之嫌。合順逆之道。而為人事之所處。其所患者。雜而不得其正。爭而 致失其中。以柔履剛。而無益。以奇行偶。而難合。則必有害于其心。亂 于其事。背其道。而不協于德。乖其位。而無補于時。是以貴乎所用也。 含者容也。章者文也。可者宜也。貞者正也。以陰從陽者。必能承陽。而不滿溢。此含弘之義也。故貴合。以陽交陰。必能相合。而無雜亂。此光 大之義也。故貴章。以奇偶之數。有方之宜。則可否之決擇有別也。以 匹敵之交。當嫌疑之位。為內外之妨。則有守貞之道也。故含則能承。 載萬物而不狹。章則有文。交天地而不雜。可以行于外。貞以守于內。斯坤之本用。為六三之要旨。而人道之所仿也。唯含章斯成其道。以 及于物。唯可貞斯達其德。以通于天。物受其惠。天接其神。道至德成。 乃為正位。乃成大用。于時曰宜。于方曰當。行而自達。為而自成。此六 三之辭。先此四字。夫坤本地道。而屬于臣妻婦女之列。六三又近于 天。而親于君父夫男之地也。故以所宜之位。定所行之方。用所得之時。從所合之主。則必有其功業。而符于此爻之貞也。故曰或從王事。 無成有終。以處位。宜從王。以處時。宜後成。以不得專主。故從王事。以 不得先行。故無成有終。王事者。不必限于字面也。苟合君父夫男之 主。而為其使令者。皆然也。而動者在己。不必皆求之也。故曰或也。若能自靜。則可貞之義。符安貞之吉也。若好于動。則攸往之義。孚牝馬 之貞也。斯視其人之志焉。而所須知者。則在無成有終四字。蓋牝馬 之行。必有先後也。地類之合。必有方與時也。先迷後得。得朋喪朋。各 有當也。坤以順承為本。故無成而有終。無者不自先也。有者代夫天 也。非不成也。不自先行也。非有終也。承天而行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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