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聖講義

此言永貞之利。異乎他利。而用六之用。別于他用也。卦辭之稱大者。 唯乾當之。為其無外。凡天下之物。莫不覆也。坤之為德。承天時行。雖曰無疆。猶有方也。而乾則無方。坤之用六。同于乾矣。故曰大焉。比于 大哉乾元也。坤者代終。用六尤為有始有終。故永貞誠能終矣。終復 于始。坤元不息之德也。故曰大終。且物之生滅者。始終不一。數之消 長者。先後不同。唯坤元以至一至中。行無盡無極。有天下之本。立天 下之極。守天下之中。其德用即在能終也。大終二字。頌其用之無盡。而克終天下之終。是曰大終。猶太極之名極也。古大太二字同。義無 別用。凡名大者。皆用太字。意言其至也。夫坤元用六。其德至靜。其道 至虛。其守至貞。其行至順。則其見也。無名無形。而其所成。乃莫與京。 以其至柔而成至剛。至靜而動無疆。至貞而行無量。至順而並于健。至內而包乎八荒。故以無為而功莫與之爭。無形而生化莫盡。以坤 元之體。成乾元之用。以永貞之利。孚大終之稱。以承順之行。而見其 神妙于靜動也。故用六之象。為天下生化之既成也。為天地運行之 有終也。為萬物生滅之所窮通也。故立于至中。及于無窮。道主于神。 而德達于無垠。此復乾之象。而見至利之亨于一切。以坤之交坤。而見元氣之不絕。在人為德至。為道立。為至誠。為無息。為性善之所見。 為中和而孚精一。故二元者。開合也。虛實也。其大無外。其細無極也。 乾元用九。以開其始。坤元用六。以復于不息。天為行其神。地為凝其 形。九以用其陽。六以用其陰。九六之既合。生化于是乎成。始終于是乎名。此元氣之所至。而元德之所行。故用六永貞之大終。同于用九 之上治也。利而能永。終而克大。此固坤元之德。而達安貞之至。蓋內 明其性。始外善其事。內有所守。始外無所滯。君子成德達道。必正性 命為本。保太和為基。先利貞之行。而後成元亨之期。自坤順以為己。 至乾健斯無不宜。有乾惕以自彊不息。庶永貞而稱大終之辭。故乾坤備乎道德。而為君子所師也。

夫用九用六二象。後人以其無象。多不明所出。以卦止六爻。每爻有 象有辭。唯用九用六。有辭無象。而釋文仍以象稱。遂致疑為上爻之 餘。此蓋不知古人立卦設辭之初意也。卦以象成。有象外之象。有象先之象。以象有自來。有自往。皆以氣數成也。卦始于太極。終于六十 四變。則卦先有象。卦後有象。非僅限一卦六爻也。如時有先後。地有 向背。行有來去。皆此氣也。而象異焉。在乾坤之先。有所以成乾坤者。 在乾坤之後。有所以承乾坤者。易主于變易。變必以三時為斷。即去 來今也。前者謂之先天。後者謂之後天。今則現象也。人知既變之有象。不知未變之有象。知未變之為本象。不知既變之有本象。知既變 之為變象。不知未變之有變象。知有象之象。不知無象之象。此執于 象而不明象也。夫象者。象一時也。象一方也。象有或無也。象常或變 也。皆以氣為主。數為用。故乾之先。有乾元之象。坤之變。有坤元之象。雖不在卦爻內。其象仍在也。人知此身為生。而不知未生之身。既滅 之身。是重形而遺神。知器而昧道也。乾為陽主。陽有元也。坤為陰主。 陰有元也。元者氣也。道也。無形者也。而有用可見。以無形。非真無形。 乃非現今之形也。八卦未成。有四象兩儀太極之形。天地未判。有先 天渾淪之形。特以八卦既成。不見太極儀象。天地既判。不見先天渾淪。故曰無形也。彼氣與道。未嘗無也。故有乾元坤元之象在也。而元 不見。以其用明。用九用六用之見也。不獨元之用。即乾坤大用。蓋乾 坤亦由元成。其德亦以元用為用也。故在乾用九坤用六。而陽非乾。 亦用九。陰非坤。亦用六。初不以乾坤限也。凡爻之[乾爻圖]者皆用九。皆乾元也。爻之[陰爻圖]者皆用六。皆坤元也。乾坤有限。而用九用六無限。偏于 六十四卦也。為其永存不變。為其真體也。故乾元為乾之先。坤元為 坤之本。形生而神仍存。器毀而道不壞。故用九用六。不隨乾坤卦爻 成象。不因乾坤卦象生滅也。夫用六之見。在上六之後。則由坤卦之 皆變也。六爻盡變。乃同于乾。然非乾也。坤元之真也。如乾元之超于乾卦也。故卦爻六有六變。至七變乃還原。以氣數皆極。極則變。變則 復也。坤異乾者。陰生于陽也。極則還于乾。而與未生時同。然乾元則 非與坤同。以太極之初純陽也。乾雖變而為坤。乾元自不變也。故坤 元與乾元有異者也。以乾元所返于太極之初。坤元所返于乾象之始。仍成兩儀之象也。故在坤用六。而曰永貞曰利。仍本坤德之先利 貞。不若乾元之始而亨也。乾主元亨及利貞。陽之常也。坤主利貞至 永大。陰之常也。合之則一太極矣。故坤元用六。同于大哉乾元。以其 功用之極。而卻本于利貞之道。二者不失其常。為天下之至道也。一 陰一陽。一圓一方。一動一靜。一柔一剛。二元之所名。九六之用所成。固足以涵萬類。而包無垠也。此坤元用六之象。占在坤之變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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