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聖講義

需卦卦象。上坎下乾。為四陽二陰卦。陽多從陰。以陰貴也。陰先于陽。 所謂二君一民之象。謂陽尊陰賤。今尊者卑。而賤者貴。是反乎道。而 陰以少成貴也。陰少而在先。陽眾而在後。即君多民少之象。君陽也。民陰也。上下之差也。而非關乎卦位。以卦之體言也。卦以陽少為陽。 陰少為陰。以少御眾。即以君御民之例。然陽卦以陽爻之奇。陰卦以 陰爻之偶。就三畫卦言也。若合之。則恆反其陰陽。陽反成陰。陰反成 陽。亦極則反也。需上坎下乾。皆陽也。而合成需。反為陰卦。乃因陽多陰少故也。此雖就六畫卦言。而以八宮卦屬論。亦如是也。需者。坤宮 之卦。游魂之氣。以坤游于乾也。下之訟卦。則乾宮之變。而離宮之游 魂。以離氣游于坎也。故乾坤離坎。四宮相通。先後天之位同。先後天 之用變耳。需以坎乾合。曰水天需。坎居乾外。水在天上。以水上天。為 雲為雨之象。由地位辨也。故需字上為雨。乾天也。天者覆下而四垂。雲隨天覆。下垂成雨。故需字下從而。而乃天字之形。亦覆而下垂也。 古天字篆作[特殊圖]。其字形如卦象。觀字可知卦矣。需卦六爻。二陰四陽。 初二三五皆陽。四上為陰。內卦皆陽。外二陰一陽。由卦之本體言。上 下皆陽。由其合言。有純陽與變陽之異。坎為中男。陽之變也。以乾交坤所變也。坎雖名陽。而後天代坤。故為變陽。非如乾之純陽也。然上 下相當。先後天之位相對也。以陽合陽。而變相得。故卦雖過。而不失 于中。則由坎之上于乾。孚陰陽交用之義也。陰以上升。陽以下降。為 交用之正。如泰如既濟是也。泰以天交地。既濟以水加火。皆得交用 之正。而成和也。需亦如之。乾猶離也。坎猶坤也。故需與明夷。與泰既濟相似。而訟與晉。與否未濟相類。以乾坤離坎相交為和。相背為戾。 需與明夷。猶不失其和。若訟與晉則戾矣。此因上下卦之序不同也。 而需者本與訟反。與晉對。反者為往來。對者為匹敵。各不同也。以坎 與離。坤與乾。相對。而坎乾。與乾坎相反也。凡反者一卦之反。如屯與蒙也。需反為訟。訟覆成需。二卦祇一卦耳。以上下易也。然上下既易。 則德用不同。其序已乖。則分合乃別。需與訟相差。即在此反覆間也。 夫需之象。陽多陰少。陽急求陰。與屯蒙相反。屯蒙皆四陰二陽。而需 訟則二陰四陽。亦恰相反。故屯蒙為陰求陽。而需訟則反是。陰以少 而難應陽求。則有所求者必急。急則必爭。故需後為訟。需求也。訟爭也。而需之所以為求者。以陽之所需也。夫陽者。氣也。道也。神也。陰者。 質也。物也。形也。以多求少。則求者切。而供之者亦迫。此需之所以為 求也。然人物之生。所需之最近者。莫過其生活所用也。如飲食衣具 居室之類。其至切者。飲食也。蓋比人之初生。他無所嗜。唯欲乳耳。物生亦然。以所需關其生命也。屯蒙其始生也。則繼之者。生之所需。故 需次蒙。而以見聖人全生之道也。生者必有以全其生。育者必有以 成其育。此聖人于民。必先利用阜生也。民若失其所需。則安能生哉。 故需者求也。陽求于陰。明有求于物也。物以濟人之生。成人之養。是 物者。天以生養人物者也。百物皆然。而有所需者。有緩急之別而已。以需者須也。須者待也。待其所急而予之。須其所欲而付之。此需之 為應乎求也。而因象以見焉。故反陽從陰。因情辨物。此需之道也。聖 人人情之至也。不能矯情以生。不能徇物以欲。則有待于需道焉。需 者審所需而後與之。辨所急而後待之。不戾乎情。不乖于性。不忘于物。不逞于欲。是格物致知之道也。需者格物之道。訟者致知之道。此 大學始教也。故大學言格物致知。而及聽訟也。此教義一貫者也。而 後人多忽焉。不研易象。何以知其故哉。

需卦象。既以坎乾合成。而皆得半。是水天一氣。雨在空中之象也。其 所變化者。有關乎兌與離。二至四為兌。三至五為離。合之成睽。以上下相距也。雨在空而未及地。亦相離也。則有所盼望之意。如旱之望 雲霓也。夫物之初生者。唯苔與草。而其所養者。唯雨露與日光。天生 之以成物。復與之以為養。不外于日光雨露也。無此則不生不養。則 無物。是以物之所需者。日光雨露而已。日光為陽。乾也。離也。雨露為變陽。坎也。兌也。需象以二者合成。純取義于是。而以見天之生養萬 物。與物之待天以生以養。全由乎陽氣之和也。以氣化言。乾陽化離 陰。坎陽含兌陰。以陽變陰。而成相得之物。然陽者表也。陰者內也。陽 已在也。陰未來也。是陽有盼于陰。而不能不待之也。如物之待日光 雨露。必因時而後得也。有其一者。未必兼其二。有日光者。則盼雨露。多雨露者。則盼日光。皆不免于待。因待成需。因需成卦。此聖人示人 以生生之道。而明乎生養之不可苟也。天固生之養之。而必有以調 之。不調。則生者反死。養者反害。如過浸則腐。過旱則焦。腐與焦者。非 不養也。失其調也。非不生也。失其道也。故曰中和者。天下之本也。唯道乃中。唯調乃和。需也者。中和之則也。雨在天上。則不失于浸。日承 水澤。則不失于焦。而萬物皆以生以養。以全以成。不復負于天。不復 戾于道。此需之所以為需也。蓋過者非需。不及者非需。過者太多。不 需而畏。不及太少。不需而怨。畏者無義。怨者寡恩。故仁義之道。無過 不及。乃真需也。不生者不需。已死者不需。生而未死。乃誠相需。故需者。有必需之道焉。有宜需之道焉。有恰需之道焉。以合中和是也。此 天下之本也。生化之序也。因乎二氣之感。依于兩卦之合。乃見需之 義焉。非徒以明夫吉凶。察夫利害也。

就卦理言之。凡物之所養所求者。必因其所關重要。而莫能自已。乃不得不需之也。如人之生。食飲所需。衣服所需。居住所需。生聚所需。 德業所需。皆視其必要。而後名之為需。若可有可無者。非需也。不獨 不需。或反拒之。以其害于身心。累于家國。則不得名之需也。如奢靡 之嗜欲。浮夸之習尚。邪僻之風。奇巧之物。誨淫誨盜之業。誘奸誘惡 之器。所以害民德而損民生者。惑民志而毒民命者。皆不獨不得為需。且當屏棄勿近。不獨不得有需。且當禁制與接。此即節欲善養之 道。而中和之至。性情之正。夫人之所以立為道者。即在此義。果不需 而需。非需而需。則乖夫易之需。而人欲橫流。天理滅絕。所謂生者殺 之。養者鴆之。以速其生命。而趨于死亡。則天道已毀。人道已斷。更何需之為。此乖乎生養之厲灾也。君子之所儆戒焉。故于需卦取本于 乾。欲人之朝乾夕惕。而戒懼情欲之害。以保乎性命之正也。取則于 坎。欲人之履險蹈危。習坎阱而不陷。指水示信。知坎窞而有常以合 乎中和。而達于道德。是需卦。理以數著者也。人之所以別于善惡者。 非生之殊。乃習之異。故習坎知險。為一生之戒。非性之差。乃情之誤。故正性明乾。為終身之憂。乾惕以節其情。而需以正坎險以比于欲。 而需不迷。則需之道得。而人之生全矣。成己足以成人。成身足以成 物。則需道之推廣。即達人之功。格物之業也。物至知知。人道所始。豈 僅養生已哉。而無物不得其生。無物不得其養。不悖不害。寧有他哉。天下共生成于需。無一物之失所。比諸乾元大生之德。亦無讓焉。此 需之為人物生養之正。而天地生化之原也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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