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聖講義

此豐卦初九爻辭也。初九在下。而與九四應。重剛不協。以下卦離。上 卦震。皆陽在下。陽志于外。剛主于升。分上下言。初九之進為六二。九 四之進為六五。皆剛與柔接。一陰一陽。求其近配而有合。此初四爻皆有遇也。遇。合之謂也。初九所遇者為六二。在內之中。秉坤之正。是 能匹配而居正位。是為主也。故稱遇其配主。與九四之遇其夷主者 不同。配者匹配。夷者平等。義雖近似。而一為正位得時。有支配之權。 一為失正違用。如芟夷之象。夷與中正反。即失乾九五之位。反就于坤黃裳之占。裳者下衣。黃者正色。正色而屈于下衣。是恥辱也。以非 坤之象。而窃坤之用。所謂夷狄之道。非綱紀之正。故稱夷主。君如四 夷之君耳。而六二則孚于坤正。有其安貞之德。達其覆載之功。此初 九得其主矣。故稱配主。俗以名實相副為配。如稱人曰配有此。譏人 曰不配有之。配即孚也。合于所稱。得其實用。而有主持之權。派遣之命。猶昔刑人發配。必自上命之。且配者。亦必有其同等。如人之偶曰 配。言相匹配。而得協和。尊其位。重其命。有為之匹者。以豐象重刑獄。 則配字實含有配遣之義。亦如罪人妻女。交官擇配。是其一例。初九 原勿用之地。而得其主為配。以與之合。言雖在下。仍有求于派遣之情。雖勿用仍有希于配達之效。凡以上命為分派者皆配也。初九聽 命于六二。不得自專。以剛從柔。而外無應援。以下求上。而中難堅拔。 此不得不俯就配主之命也。豐原盛大之象。而初猶幼穉之時。離火 始燃。光華初見。所占不大。所持不久。故曰雖旬無咎。言僅保旬日而 已。旬十日。豐如日中易昃。過其時則有咎。雖字已明旬外有灾。如日不得永在中天而不昃也。往為前進。有尚者。有所希冀。求其高尚也。 初九志在外。企于升。故辭如此。有尚有字。言可有而已。且文意承上 句來。亦可謂前進尚有咎。蓋以初九之遇。非果真主。雖有內卦正位。 而非得時之君。此惟能保其旬日無咎。而旬外有灾。初固求進。終仍有咎。是深戒其勿貪往也。以得時則有功。失勢則有咎。咎與功在初 固未定。應視其以後變化。如慎于所往。而凜然于配主之威嚴。則或 有所慕。如輕于其進。而傲然于平等之思念。則將有其灾。此初九之 辭。不即斷其為吉為凶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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