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聖講義

此漸初六爻辭也。初六在下。為艮之初爻。與巽之六四應。皆柔爻。成 鴻鳥之象。以中有九三。上有上九九五。三陽與三陰排列。成抑昂高下之形。如鴻之飛而下。故全卦皆以鴻漸為喻。非果有鴻。其象似也。 以巽艮兩卦皆陽在陰上。陽在上者宜于降。平升而降。故如鳥飛。升 至極高而下落。則惟鴻雁似之。以鴻雁之行。非獨飛獨落。必連其類。 而參差或前或後。若字然。故曰雁字。漸卦兩陽在前。一陽在後。亦如 雁字。故稱鴻漸。鴻又雁之大者。飛亦最高。其落于地也。次第而下。呼嘯而集。亦不疾不躁。故孚于漸之行。初六卦之最下者。地之最窪。而 鴻漸集焉。則為水邊之岸。干者岸也。亦兼指水旁木石之屬。為出于 水面者。故曰干。猶乾也。俗稱躁曰乾。與濕對。亦如陸與水對。天干十 皆乾也。以其合地支言。干為陽。支為陰。故乾卦即包有干字之義。而天干或作天幹。幹干一也。皆高出之象。如木之幹。竹之竿。推之如水 之岸。亦是此意。以其非水而近水。似窪而略高。故名干。鴻本水鳥。初 集于干。見其近易也。無飛走之勞。得安棲之所。于人事有類于小子。 而瀕于危。以小子嬉于水側。近于窪地。自不免于危。故曰厲。亦與乾 九三之厲義同。而以漸之行不求疾。事方漸進。則雖厲而能自戒自飭。如以長者之訓。師友之誠。則免于咎。故曰有言無咎。有良言勸勉 規諷之也。小子者。非大人之象。童穉之行。即為成人。其行幼穉。亦小 子也。以柔在下。當坤履霜之時。自不宜于求進。況進非其地。志又非 正大光明。有如童穉嬉遊。不顧其危害。則其有咎可知。徒以聞父師之言。規誡之語。而知其厲。乃得免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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