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聖講義
此漸九五爻辭也。九五外卦中爻。全卦主位。而為乾九五正位。君臨 天下之象。內有六二之應。乾上坤下。剛柔得位。男外女內。家人同正。 此與風火家人卦同也。而以下為艮非離。自九三至九五又互為離。 則以其變與家人同。原不同也。家人內外皆正。是為家道之齊。漸必以變後得正。若在未變之先。上巽下艮。女長于男。為淫亂苟合之象。 故在下為女歸吉。而在上反有三歲不孕之占。以其同體卦為蠱。蠱 惑失正。男女失其貞守。則夫婦易乖離。而生育失其道。此九三已有 婦孕不育之辭。九三因剛在下。失于中和。夫征不歸。婦孕不育。各失其位。乃逢于凶。九五則以剛得正位。柔以從剛。婦以擬夫。故三年不 孕。失婦道也。剛柔和而後生。陰陽合而後孕。今失其和。則不能生孕。 而非婦之咎也。以九五剛主乎外。上有上九。兩陽相連。下之六四。不 得與協。遂隨而變于剛。女乃擬男。此不孕之由來。而非終不孕也。內 外正位。以中互之變。既同于家人。則在變後。仍夫夫婦婦。遂其生育。此不孕僅三歲耳。三之為數。言其非止一二歲。三概以上之數言。然 既稱三歲。終有限期。如十年不字之限。以十年者相類。以九五由六 四之漸進。進以益高。故曰鴻漸于陵。陵者高地。山陵也。小山曰陵。由 六四之木。升于九五之陵。高則高矣。奈非其所生息之地何。鴻以水為生息。愈高則愈違其性情。此漸進之戾乎利貞也。如婦而擬于夫。 心志在外。不復及于育子。此亦失其生息之意。物以陰為生之本。人 以女為生之母。婦不孕。是失母道也。坤為大母。九五過剛。故乖乎母 德而不孕。如鴻之集于高陵而不安也。生活不全。則棲息不安。不安 則不可久。則仍將變而他求。是以三歲之後。婦乃可孕。謂以變而孚于利貞。達其性情也。行且有變。則事亦有功。故曰終莫之勝吉。言其 初雖失道。其終可有成。此乾之極。將返于坤。剛之變。將復于柔。則婦 之擬夫者。終不勝也。不勝則知難而退。退則復還于內。而為婦者。克 盡婦道。遂生育子女。此所以占吉。仍不戾于女歸之吉矣。女歸之吉。全卦之用。九五則以變而得孚全卦之吉。此微異耳。又勝字有平去 二讀。言不勝其任或。不勝其情也。不勝任者。女而擬男。內而志外。宜 其不克也。不勝情者。女終從男。外終返內。宜其自退也。巽主進退而 善變。九五正位有守。而下得六二之應可貞。本風之行。孚艮之止。如 山陵之高。易見其下。如鴻鳥之集。終志于水。此剛以變柔為其情。而柔以得剛為其志。故占吉也。女之懷子。亦陰中涵陽之象。兩者相孚。 乃孕乃育。故鳥之生雛曰孵。即孚也。俗謂之抱。言相抱也。雌雄相抱。 如婦之孕育。此二氣絪縕生育之成。九五初雖戾于相抱之道。終仍 復其相孚之情。此不孕限以三歲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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