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聖講義

此申釋爻辭之義也。六五位正時宜。無往不利。慶者在大言慶。在小言吉。凡吉指一事或一方。慶則指一切。慶與喜有別。喜指自己。慶則 與人同。如傳所謂一人有慶。兆民賴之。是也。六五居上位。所往之利。 不獨己也。實與萬物共之。如春日之升。大地同溫。萬類同生。是其利 無可紀極。非一方一地之限也。比諸一國。在上位者。德施普及。兆民同賴。雖發于一人。而及于全國。謂之有慶。言大眾共喜慶也。與爻辭 無不利句應。無不云者。猶無一不也。書曰一夫不獲。時予之辜。古聖 人之懷。皆如天日明照四表。無一物不被其光澤也。晉全卦大用。見 于六五一爻。在象如日之方中。天下萬物。同時生成。而不自見其功 德。此爻辭所謂。失得勿恤也。恤字從心。心之所念。不發于念。即不生于心。不生于心。即無為之為。無思而中。無慮而得。純乎自然。何功何 德。則失與得。均勿恤也。若果發于私。繫于物。則失必惘惘。得必欣欣。 則物之情也。非聖神之境。天日之行。天日聖神。一任諸性。無思無為。 克中克正。晉六五之謂也。釋文僅就其用言。未及其本行。蓋為占者釋也。推而盡之。則至誠之道。大化之功。天且不違。況于他物乎。故晉 卦有道要存焉。能明其蘊。則可知地天泰之為大。水火既濟之為和。 風澤中孚之為中矣。陰陽既協。剛柔以調。惟六五一爻克稱是喻。揆 之人事。則反不勝其柔。而多誤于失得之恤矣。為其剛柔交互。內外 牴牾。失既關心。得亦繫念。不克明物我之真。達格致之妙。遂役役于物之盛衰隆替。時之寒煖。地之高卑。競競其損益。以隨數而生滅者 也。更何足語于大化哉。故釋文僅就物言之也。物有時地之宜。非宜 則敗。春夏生育。秋冬凋殘。在此為慶。在彼為悲。不可概視之。亦不得 稱為無不利。故六五一爻。由上言為道用。由下言為物情。君子辨其精粗。明其常變。則曉然爻辭之義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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