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聖講義

此申釋爻辭之義也。照四國。以上六高位。有遠矚四方之象。由登天 以下映。故能及遠。究僅在地下。則所照不過地下一面。今以登天之明。可及地上下。實不獨一面已也。則字。法則也。見離卦爻辭。離日以 在天為普照。人君以在位為普施。日之光明。人之德業。一也。日已入 地。明已為晦。亦猶君雖在位。德已不昭。民將奚法。日之不明。人失其 視。君之不德。人失其瞻。上六之辭。有慨乎世君之不明。人民之顛沛。而見天下皆清濁不辨。邪正同淆。賢否莫分。忠奸難察。而天下大亂 矣。故爻辭有不明晦語也。全卦以明之蔽為夷傷。而歸其過在失則。 可見隱責當時朝政。無以為民法則之微義。文王不欲直言。乃以失 則二字。輕輕喻之。實則寗失則已哉。其究必敗國喪身為天下笑。為 後人惜。在位者可不慎歟。

宗主附注

自遯至明夷四卦為一往復。遯與大壯往復。晉與明夷往復。合則 遯大壯為四陽二陰卦。晉明夷為二陽四陰卦。亦成一大往復。以 各卦所象。陰陽消長。一來一去。無不相對。遯之與明夷。晉之與大壯。又自為對。陽升陰降。皆有其度。內中互卦亦同。如遯互姤。大壯 互夬。自相對也。以下各卦亦然。自家人至解。四卦亦成循環。而內 互既未濟二卦。不獨家人與睽。蹇與解。為往來也。易原本數為象。 依氣為數。數象之成。不離夫二氣。故數見知氣至。象見知數至。如 明夷二陽在內。而間一陰。陽以陰蔽。不得暢其生機。陰梗于外。不得復其元氣。此明夷為暗昧昏亂之象。有光不能照物。有明不能 及遠。幽處如囚。冥行如夜。此為生機之害。人道之艱。作易者。取商 紂之世以譬之。非必限于商末也。凡世道之敝。君主之昏。政令之 亂。皆其象也。卦爻中明夷二字。即借喻昏暗之朝。危亂之世。明夷雖非名詞。實假之稱指當時者也。易辭定于文王。不敢直指朝廷 之失。故以明夷代之。六五箕子明夷。即明稱明夷之箕子。言當商 末之世。箕子處之之道耳。古文多如此。否之匪人之類。皆以人道 與世道相衝。人道為主。世道為客。明夷雖暗亂。人道自有權宜變 通。箕子以利貞而得免明夷之害。是即人道勝天。可見君子不以時廢道。不以天易人。商紂雖昏亂。惟自敗其身。亡其國。終無損于 箕子之道。則利貞之能避禍。而人道即于此見焉。人法地。地道利 貞。人亦先利貞。彖辭所謂利艱貞者。亦指人道言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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