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聖講義
此兌九二爻辭也。九二內卦正位。以剛履柔。亦如巽。而近六三。剛柔 雖不應而相比。比者如水地比。其情易通。其志易合。而得中位。不違 中行。故曰孚兌。孚義與和近而較深。和之至者為孚。卦本中孚之用。中孚以巽兌合。巽上兌下。四陽兩陰。陰在陽中。陽居陰外。兩相抱合。 故曰孚。以所合在中四爻。即二五三四。恰配成一陰一陽。如人之偶。 生育之原。義即孚化。如鳥之孵卵也。和則有合。孚則有生。此初九為 和。九二為孚。初合而二生之也。兌本交換之義。交必以和。換必先孚。和而孚。則兌之功用著矣。故亦如初占吉。而申以悔亡。以誠相結。以 生為合。更何悔哉。至性至情。則親愛無偽。克誠克正。則匹配無私。此 悔亡由來。在于九二得中。而能互信其志也。孚者信之至。誠孚則終 始不疑。中正則表裏不二。此九二之孚而悔亡也。初九以和而未疑。 尚未顯其必信。至九二之孚。則不獨無疑。且深信之。中正喜悅。情性流露。毫無文飾。坦白相見。則更無不信者矣。兌為悅澤。而行以柔。如 少女之情。至真無偽。乘乾陽之下逮。秉坤陰之順承。宜其能孚而無 悔矣。凡卦皆以正應為相協。如六二九五之類。巽兌兩卦則異是。則 以重卦皆不應。陽與陽。陰與陰。若不相協。而以其近比于鄰。順遂其志。乃得相孚。此則中孚之義然也。詩曰。恰比其鄰。婚姻孔云。即由近 比而得和協。不取正應也。近比以比鄰為喻。交親有如俗之親上加 親。兩小無猜。天性作合。則其孚已過于正應矣。如物之同在一處。相 識有素。相交至易。方以類聚之謂也。故兌與艮合為咸。以其善感也。 而兌之對即艮。凡兩卦先天對位。莫不通其用。此兌與艮原相關聯。兌雖無艮。而用亦同于咸。則外陽內陰。卦之常例。此義已詳大過。中 爻在內。實為女主位。以剛履之。則為男下女。故亦同于澤山咸。而以 孚兌占吉。
Last updated