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聖講義
此申釋爻辭之義也。九二在內。原以與外合為志。其應在五。而同為 剛。則不得合。卻由上有六三。相親相近。是以稱孚。亦能信其志。信兼 兩義。對柔為誠信不疑。在剛為克伸其志。信古通伸。言能達其志。成 其孚。以大其生化之功。交易之利也。既能外相信而不渝。內能伸而無屈。行之至順。道之至善。更何悔哉。又孚兌者。亦如和兌。此兌字非 限于卦名。乃賅其用。指所和孚者乃往復也。賓主一體。內外同至。兌 猶易也。交易之也。我以是往。彼以是應。故曰和兌孚兌。換言之。即交 和或交孚也。非僅一面之辭。交易而孚之。則所謂信志者。亦期同之辭。非獨九二也。又非獨二之中位。九之剛爻。獨行其是也。以位柔而 爻剛。是已具兩者之行。若主與賓。男與女皆相孚。皆信其志。斯為九 二之孚兌。而克占吉。而克悔亡。設有一未孚。則不合矣。讀者識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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