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聖講義

此渙上九爻辭也。上九位之極。卦之終。亦渙用之窮。窮則變。渙以變 動為用。故變而渙仍有可為。不過以窮變之時。而求行動之志。則不 免于損傷。受其憂害。故曰渙其去血。言血因渙而去也。九五渙汗為 血之變。見汗己著其勞矣。上九渙血。血則未變。可見其傷血去而成渙。是損大而功小。傷重而效微。亦上九窮變之時。所行不如前之快 意也。渙而血去者。犯險以進。渙不可止。如物之飛散。愈高愈易。上九 極高。則所離散者至順且遠。逖出者順其勢而遠之也。與小畜之血 去惕出不同。惕為憂疑之詞。逖則順易之語。上九當巽之終。風行于 天。飛揚以降。其勢疾。其行急。疾急之渙。宜其易而有傷害也。然以上九重剛當變。變而為柔。則與六四九五反合成坎。上下重坎。故有血 去之象。而渙以風木行水為用。風木既窮。水不自動。則渙之志不復 達。而利以濟者不可期。此其易有咎矣。以巽善變。順變而知進退。則 亦免咎。蓋五上兩剛。在四與初兩柔中。爻互大小過之象。與下互中孚頤者恰異。是以孚中孚頤則吉。孚大小過則有咎。而九五以正位 得免。上九以順變。亦稱無咎。讀易者所當知也。九五正位。王之德也。 上九順變。巽之功也。王德以明于天下。為治平之原。巽順以應夫天 時。為知時之哲。合之則渙之業。由大而成。分之則渙之灾。由近而遠。 蓋渙不可過。過則愈離愈散。不可復聚。此渙汗已有汗漫之心。攜貳之漸。賢者在位能防杜之。至上九位已失正。剛亦失中。傷害已不可 逃。而離散將不可止。故周易之節繼渙。欲以止其散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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