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聖講義
此巽九五爻辭也。九五全卦正位。乾德所見。而巽以乾變坤為志。故 凡剛爻。皆遜于柔。將以成其志也。九五正位。而日貞吉者。即此義也。 以上就下。外返內。故孚貞吉悔亡之占。言雖剛健。不失其貞。推乾之 德。以達坤。合乾坤之用。故占無不利。以卦初四為柔。剛失其本。以順 變也。乾主大始。坤主大終。巽以乾變坤。而發于初。故無初有終。皆坤之用。巽為乾宮初交于坤。初交者。將以發其端。而自下上者。且達于 終。為坤善順承乾志。以代終也。先庚後庚者。時日所合。與蠱之先甲 後甲一義。巽震往來。蠱亦巽在下。得震之用。震巽干支合庚辛。故巽 稱庚。兼及辛。且用先從容。體巽者。用震。故稱康不及辛。先後各三日。合本日共七日。亦天道本數。由震始見之。故震曰七日。得坤震合為 復。曰七日來復。皆此義也。孚于時者。不違于天。天道由時明。天道不 違。人事自利。此九五占吉。前後兩吉字相應。貞吉者。發于坤。末稱吉 者。同于乾也。乾志變坤。坤承順乾。順變而不失正。此所以全爻皆吉 也。能保安貞之吉。自成全體之吉。吉則無不利矣。庚辛五行屬金。金善制木。以成其用。木無斧斤。則不克達其用。此義重金。而非相害也。 蠱取甲者。木之本德。巽取庚者。木之大用。一體一用。足相證明。如澤 火革稱巳日者。火之本體。與蠱之甲一例。在內從體。兼外則賅用。巽 以陽漸易陰。易以變易。必取其相制以變革之。而九五九二。重剛不協。惟求于變。以期其協。此九五以乾正而重貞吉也。以大位而舍初。 以保其終。此巽順要旨。進退以時。從違以道。克已以從人。遜志以獲 利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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