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聖講義
革卦上兌下離。為澤火革。由困井三陰三陽交錯之卦。變為兩陰四 陽革鼎。兌離皆一陰兩陽。兌一陰在上。離一陰在中。合為革卦。六二 九五。孚乾坤正位。此時用之大。為他卦所莫及。陽始而陰終。又孚于乾知大始。坤道大終之德。爻由三至五為乾。包于六二上六之坤爻 中。剛多而不暴。柔包而不揜。則以六二得內正。而初九得卦本也。中 互天風姤。為柔遇剛。其反為澤天夬。為剛決柔。義取下上。則從夬決。 故名革。以決去其舊也。四陽雖盛。而中斷于六二。離火文明。而外汎于兌澤。二女同居。志不相得。故革。革變也。變易其趨向。而改異其旨 趣。有如睽。同體而易上下為睽。睽違而革變。違者各不相協。而自異 其道。變者各持所見。而互爭其行。此睽為乖。而革則克。乖不同謀。則 終無成。克必有勝。終將潰決。是睽無功。而革可大。順時之極。因地之 利。依人之情。乃不得不革。此革之由井變也。井道不久。如居穴者不得不易以屋宇。如陷入阱者。不得不出于平地。是井道不得不革也。 革鼎往來。相反相成。一為革變成規。不存其舊。一為擇摘利便。務求 其新。故傳曰。革。去故也。鼎。取新也。其道相須。不有舊。無以取新。不有 新。無以名。故是兩卦相終始。二猶一也。革曰去故。而隨曰無故。是革與隨有相類。不過隨以隨時為用。隨和而無變動。雖震在兌下。其勢 勃發。如不可遏。卒則因循苟且。仍不能易其舊。而謀其新。但情知其 非。原欲有所易。故曰無故。無者非革去之。乃飾之也。非改易之。乃補 葺之也。在革則不然。惟新是圖。不復卹其舊。惟道之適。不甘師其先。 此革為逆取。如皮之去毛。乃曰革。皮毛一體。去毛而存其皮。則外貌全非。為用自異。革性堅韌。以中剛也。革卦之用亦如之。中堅不拔。勢 逼其上。而上柔不足為禦。故終必革。此革之從下上。由內外也。行近 于睽。而非睽孤。志類于隨。而非隨和。守剛而內有主。上柔而外失援。 則兩情相執。其行異趣。兼弱攻昧。取亂悔亡。強用以興。逆取以大。此革之必以時也。時至則有功矣。
革上為兌澤。下為離火。澤滅火。則上勝。火焚澤。則下勝。水火相競。情 志亦猶水火。然合則成其利。天地之間。非水火不生化。離麗則為利。 分離則為害。少女中女同居。而行止不同。水流下而火炎上。異者終 同于一。則澤在上而火在下。不似睽日行日遠也。升者日升。降者日降。永不相見。是為睽孤。今上者降。下者升。行必相近。道必相接。此革 之情志雖殊。而所至終可孚合。故能兼乾坤四德。而為文明以悅之 行。如天時依序以變。春夏秋冬。終必有始。則革又何害焉。革字中藏 中字。可見其道必中和。上若井字。仍由井變來。下若十字。則橫直之交。天地之合。其往其來。無不通達。四方俱至。萬類大同。此革之用。可 通于天下。而在時之宜革耳。天地尚以革而成其德。況于人乎。故窮 則變者。理數之定例。故則革者。事物之恆情。若無故而革之。則亂矣。 故傳以去故為訓。不故則無用于革。不敝則何需夫新。惟故始革。惟 革始新。此順時所為。本後天往復之道者也。故恆與革相倚。恆以久而不敝。革以敝而求新。相與推移。以同悠久。此變則通之道也。故聖 人明革用。以治歷而明時。循環不息謂之恆。隨時遷易謂之革。剛柔 相代。新陳相謝。大哉革乎。不得以其變而少之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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