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聖講義
此申釋彖辭之義也。井上坎下巽。巽為風為木。坎為水。以巽在上為 風。如同體卦。風水渙。為風行水上之象。而易其上下為井。則應為水 上于木。以風不得行水之下也。故象辭木上有水。不曰風。是同一巽。視其位上下而異其名。不得仿渙卦例。稱風行水下。或水行風上。則 當稱木。木可在水下。水亦可居木上也。但釋彖辭。不曰木。亦不曰風。 逕曰巽乎水而上水。此義人或疑之。巽者卦名。非物名。而卦之取義。 則巽順也。入也。此處蓋取巽入之義。猶曰巽入于水中而上水。上猶升也。舉也。升舉之使上。曰上。非水自上之意。則以風原在水上。即木 之生育既成。亦高出水上。是巽不得在水下也。今井卦巽在坎下。祇 宜稱巽入于水。而升其水。水升則為風為木者降。水上則巽下矣。以 井之象。固如是也。井中有水。欲汲之者。必以綆縋木具。如桶類。使之 上。是木入水中。而汲水上也。故曰巽乎水而上水。斯名為井。井之成用。不得離水木。亦不戾乎木入水。以上水也。故井以木取水。木原在 水上或水外。以取水則必入水中。或沉水下。如江心泉之汲者。以長 綆縋桶。直達江底得之。是在水下矣。其他井雖不盡如是。但既稱井。 總不外以木上水。故水在木上為井。井以養民為旨。民既有養。生乃不窮。故曰井養而不窮也。此窮字。不獨指井之用。亦示井為困之反。 困窮則井不窮。改邑不改井。以井在下位。為國之本。民人之源。民附 于土。亦附于井。民不改。井亦不改。而在卦言。則二五皆剛。剛中不變。 此不改所由來。為失剛中則改。改則無復井之用。故曰乃以剛中也。 明言事理固不改。即卦爻亦不可改。然困亦剛中。其他剛中者多。何以井獨不改。是必合上下卦及中爻觀之。困之剛中。而坎水反在兌 下。且中爻六三九四。同于未濟。不得象井。故名困。井則坎水在巽木 上。九三六四。同于既濟。故象井。而不能改。改則非井。無論改其一爻。 即不為井。井道必本既濟。以汲水而上。以潤物。以飲食。及凡生民利物之功。皆濟也。濟則有成。有功可言。有用可著。斯民物所必重者。汲 至亦夫繘井。汲字誤汔。仍照改正。以其欲汲而未持所需之綆。是井 之功不昭。雖水在井。而不得出于井。而有木有水。不得竟井之用。故 曰未有功也。
汲者志得水。而忘其備。是未盡其心力。將何功可收哉。且井之為用。人所備也。其汲取應用之物。亦人所知。而不具焉。是不得責諸井。以 井固未廢。亦未枯涸。猶存井之用。而不見其功。是非人之咎乎。因其 不得水。而至羸其瓶。此又可見瓶之無咎。持瓶者之過也。人不知自 責。而諉諸井瓶。推于其他。則所招致者。決非福利。故曰是以凶也。言凶將由是而來耳。或曰未繘井。綆短不及泉也。羸其瓶。器小不勝任 也。言井泉深。而所持綆不足。汲水多。而所持瓶過小。皆不相稱。遂失 其用。而占凶。此亦一義。總不外人事之未善。工具之未良。強欲圖功。 反見其害。是亦人不能用井。而負井耳。譬之使人不如其材。御下不 以其道。愛憎之見。取舍之私。不計其成。徒徇一己。是猶以短綆汲深井。將小瓶取多水。非徒無益。而又害之。釋文明示無功之由。占凶之 故。俾人知自反耳。夫井道水在木上。是必以木汲水。而必使木入水 中。抵水內。方孚卦用。若綆不及水。則木在水上。是反井為渙。渙散之 情。奚利于物。何況羸其瓶。所持者已狹。所持者易盈。器小不能語大。材細不堪用宏。則不勝任之凶。有如鼎之折足而覆餗也。是未繘井 者但無功。而未見害。而羸其瓶。則有凶。是又過之。坎險在外。巽入在 內。外險內入。其情易乖。猶以巽懦之夫。當艱險之責。憤事必矣。內巽 而志入。是苟且偷安之象。外險而易陷。是阽危多變之時。此就上下 卦義言。固不免有未繘井之咎。而恆履羸其瓶之凶。智謀未周。勇力不備。勉強僥倖。何以言功。狹隘畏葸。安能免禍。此井道以其平庸而 成用。亦以其簡陋而干凶。其得其失。正可互參。
Last updated