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聖講義
此井上六爻辭也。上六居終極之地。為井道之窮。井至此已將終之 時。用亦隨之而盡。故曰井收。收猶閉也。罷也。歇也。井之為用。原無窮 盡時。而卦爻則有窮盡。不曰井廢。而曰收。猶農業之秋也。農以秋收為一年工作之終。亦功績之成。則事業可暫罷休。而施措亦告結束。 收其器具。歇其工作。如收業然。且古時井之所在。為市之所在。市就 井地。便農民之交易。利居眾之取捨。有無相換。生息乃全。故收字兼 市言。即收市也。井收市亦閉。來汲者既散。至市交易者。亦歸其家。井固不必復張。市場亦不須再設。而井之利已著。市之用亦昭。上六大 終。本坤代成之德。故有收成之占。在初爻井位未明。井道方始。尚無 收穫可言。故曰無禽。言無成就。無禽獲也。至九五。井道大彰。井用全 見。故曰食。言食其功績所得也。過九五以上。又非當位。不復如九五 之食。而積之已久。致之已盈。則曰收。言如農事既成。五縠畢登。存之倉庫。儲以備平日之需。是收字不徒指市井休息。且兼指井之功。利 既備。收獲已多。更宜臧于府庫。留為日用。則收者。收臧之也。凡井所 得之利。皆有其物。皆可儲臧。以為久遠之計。亦如水泉在井。可瀦之 待時需也。既曰收臧。應及時為利。若過時不臧。將耗于無用。或敝或損。皆失井收之旨。故曰勿暮。原文訛幕字。暮猶遲也。緩也。勿遲緩言 不及時收。則暴棄之咎不免。猶穀物既。熟宜及時收儲。勿使濫費。毋 俾損害。以重民生。而惜物力也。又暮字包日暮言。則以井包市。古者 日中為市。便于民眾汲飲。而不誤其工作。則有定時開放之制。且以 市之所在。人眾聚集。品類不齊。易為宵小潛蹤。盜賊竊發。故定于日中。恐天晚為匪人之利也。故曰勿暮。亦古時無明燈電器。一至日暮。 即黑暗不見。賊匪肆行之時。良民易遭其害。故日中為市。實防杜其 禍。凡灾害無論天灾人禍。發于光天化日者。少而易防。固不獨盜竊 也。此勿暮二字。包收市之時。及收臧之計。而以井言。則重在民之勞績。物之功利。宜早為保存。勿使遲晚。凡易辭皆從象來。以坎錯離。離 有日昃之嗟。故不宜暮。且上位窮極易變。不可長久。亦以早時為得。 有孚元吉者。以上六既在上位。柔以就剛。故有孚。且與中孚應。九五 上六初六九二九三亦大類中孚。而非真孚。故曰有孚。以有合耳。既 為井道之成。實即民物之利。故占元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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