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聖講義
此申釋爻辭之義也。六五雖柔。而為全卦主位。得九二剛中之應。乃 有貞吉之占。而稱大得志。蓋九二陽上升。至六五達于極位。中正之 勢。剛柔合德。貞吉者坤之道。升階者乾之行。乾行以進。坤承以孚。合 成地天交泰之用。故曰大得志。得志者。言有其利。有其物。遂其生成。 而大其功用。惟泰近之。泰以交孚而得竟其用。故有其財富。升六五亦然。過此則與之反。故上六稱不富。則以極則窮。交孚者反相消也。 故升之大用。至六五為極。亦即全卦最吉之爻。初之大吉。亦必待五 而後成。故初爻曰上合志。五爻曰大得志。二志字相應。亦即釋彖所 謂志行也之志。志既稱大得。則全卦之用已大成。此爻辭占吉也。而以升原不可極。柔在上不可久。雖高不過于階。不得如大畜向天之 衢。故大畜為道大行。此則為大得志。得志雖大。不過財物之富有。功 業之亨遂而已。以言夫道。則猶未也。坤以柔順之道。雖承乾。不得過 之。此稱貞吉。明其吉必由貞致之。讀者當深繹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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