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聖講義

升卦上坤下巽。風升而地在上。是以名升。言其志也。風為氣之變動。 發于下。而揚于空。地中之風。雖在下必期飛揚于上也。卦四陰二陽。 與萃同。而成往來。萃以兩陽在上。為眾陰所萃。升則兩陽在中。挈眾陰以升。陽猶火也。在內必燃至外。而其道升。雖三陰在外。不能遏之。 坤順而巽行。行以順。安能止乎。此升之名。乃象于風之上升也。中互 震兌歸妹。為女之窮。與萃中爻同于未濟。為男之窮。亦相匹也。而升 中爻九三六四既濟之例。則上下相協。剛柔相濟。以成其用。內有九二。外有六五。易乾坤之位。成交孚之情。則與地天交泰類似。是亦剛 中而應也。然與萃之九五六二。孚于乾坤正位者相反。則萃類否。而 升同泰。是雖陽內陰外。不足為升病。且以此得孚元亨之道。謂其克 本天行健。而不甘于伏屈也。升之義飛揚上進。包有發揮散去之意。 物之升也必。還墜于地。否則散于空中。風之升也。必被于草木。否則流于內方。則升猶散也。萃升相對。傳曰。萃聚而升不來。即言萃為聚。 而升為散。萃為至。而升為往。來往相反。不來即往。往來者。易之道。天 地萬物。不得有外于來往之例。有往必有來。有來必有往。故春夏相 繼。秋冬相承。寒暑代遷。榮枯續至。萃既來矣。升則為往。來者成聚。往者自分。是不來之義。即分散也。氣動而成風。風行而多變。變則不復 見前者之象。此由升而散。由散而失也。升以九二主內中位。剛中之 德。孚乾九二。見龍在田。德施普及之用。而外六五應之。孚坤六五。黃 裳元吉。文明中正之用。是剛中而應。合于乾坤交泰之道。以成升。升 進得協。交孚得濟。則所往咸亨。而道自大。此元亨之占。所由來也。傳曰。聚而上者為升。故受以升。則升實由萃之變。以物既有聚。必有 散。至而成聚者。終升而成散。此數之自至。理之自然。非故為之。且物 聚勢蓄。蓄則易發。發則飛揚。而上聚于下者。乃升于高。聚于中者。乃 散于外。升字之形。亦象四散之義。而志原求升。其後則反散于外。此亦因果之相應也。易兌以巽。而坤反于上。其情已殊。其行自異。故升 無可往。終將散之四方。猶氣動風生。終亦還于寂靜也。明斯道也。則 明萃升往來之義矣。周易以爻象顛倒為次。實則反也。反萃為升。卦 然而用亦然。由遇而聚。由聚而升。皆物之遽變。人情世道亦如之。此 升之用。不可極也。求高者。物之情。希進者。人之志。然高或易下。進或易退。是則行之極必變。數之窮反常。君子知之。故恆中庸。中則無過。 庸則有常。此天道也。而人昧焉。則惟順其進退。隨其榮枯而已。更何 有于升乎。

宗主附注

升與萃為往來卦。即其倒象也。萃兩陽在外。升兩陽在內。皆兩陽 包在四陰中。而其用則相反。以坤由內而外也。萃上兌下坤。升上 坤下巽。坤雖同。而易其上下。兌與巽。原顛倒成兩卦者。兌一陰在 兩陽上。巽一陰在兩陽下。皆以陰爻為主。先天巽為長女。兌為少 女。即由位之異也。巽為風。兌為澤。是物之象。而巽為木。兌為金。則五行之象。風發于上。澤流于下。則以功用升降之殊也。澤為水之 積。風為氣之動。水積則流。氣動則變。此兌澤為說言。為口舌。言如 水之流也。巽風為進退。為變動。言如氣之飛揚也。萃以兌合坤。成 水聚于地之象。故為萃。升以坤上巽。成風上于地之象。故為升。而其用之反。則以萃必集于所安。地為最安之處。故其聚也。如水之 就下。而遠近咸至。升以升舉為用。風之起于下。而騰于上。如氣之 飛散。而不知其所底。是一切皆遠離也。故傳曰。萃聚而升不來也。 聚為來。升為不來。是升與萃反。成一聚一散之象。升散者。凡雲煙 火電。皆可象之。而風最易見。故卦取巽風。自下而上升。以明其為物之四散也。而卦爻則以陽在內。陽剛善動。鬱于中。則勃發必驟。 雖有四陰。徒助其勢。而無以遏其行。則以坤之順承而安貞。不能 戾陽之飛越而奔散也。而上下正位互易。與萃亦反。則剛主二。而 柔主五。恰違于乾坤之正。卻以中爻九三六四。同于既濟。而得協調之功。中互雷澤歸妹。歸妹為女之窮。即坤道之盡。以陽在下得 決陰。如女之于歸為婦。不復為閏中待字之身。此可見升有關于 家室之道。而其用則與漸相錯。漸以女歸待男行為義。歸妹則更 無待。勢在必歸。亦猶升之志已動。其行已決也。讀者宜合參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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