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聖講義

此鼎九二爻辭也。九二內中位。而剛加柔。乾履坤位。虛者以實。故曰 鼎有實。卦象九二。如鼎之底。已有物在中。原虛而今實也。以陰爻虛。今易陽。成有實之象。有實則已昭鼎之用矣。是否有成。視其所為。如 熟食者。置物鼎中。則鼎實矣。若果能熟否。則視烹飪者之加薪。增火 之力。而毋過不及。以孚中行之道。二為中位。故行宜中。失中則悖子 道。故虛者實之。實者虛之。不過不偏。方善其事。九二剛也。所應六五。柔也。內外相匹。嘉偶曰配。怨偶曰仇。今剛柔互失其位。是非配而為 仇。故曰我仇。六五以柔主外。其德不稱。有位而無勢。有名而無權。如 人有身而不健。有生而多病。故曰有疾。疾病也。不必果病。凡不健全 。失其強力。或多憂患。不得遂其養。或多損耗。不克保其康寧。皆疾也。 其疾包嫉妬之義。有所嫉妬。有所怨懟。亦疾也。而非我友。乃我仇。則有疾。不為我害。以其不克就我也。即就近也。近則有侮脅之意。不我 近。則于我何尤。是以占吉。謂免受仇之害也。蓋九二剛而柔。尊而下。 其德甚巽。其瞻甚明。其志自強。其行以文。乾九二利見大人。德施普 及之象。故外應六五。不能相侮。雖在我上。而力不足。雖居尊位。而德不昭。是其疾也。不能如他卦之長我而相陵逼也。剛強而能自卑。中 正而能自下。則戒慎之志。恐懼之行。足以禦外侮。而遠侵害。保本位。 而毋患于仇讐。此九二之吉。以得時地之宜也。六五雖主全卦之正 位。而以柔爻。如懦弱之敵。婦女之君。雖不我協。亦不我克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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