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聖講義
此艮六二爻辭也。六二坤之正位。而為離中爻。離坎相對應。在身則 心與腎主之。艮以背為重。由下而上。初為趾。二為腓。皆足部。腓者腿後肥大部。俗曰腿肚。亦因艮其背。見其所止。止于腓。則可知足之未 舉。即人之未行。體之未動。體動必先其腓。人行必舉其足。今艮其腓。 是全身同止之象。而自限其腿足。不志于行進。則雖能止。究乖于行。 雖能靜。卻戾于動。是艮其腓者。不克遂其用。故曰不拯其隨。隨猶遂 也。順也。俗稱手足不仁。不用者曰不遂。或作不隨。謂肢體之動。必隨于其心。遂其所志。心命之。志率之。而後動。若無心之命。志之率。而動 者。病心。非狂即厥。狂者火之過。厥者水之過。俗稱為風痰。內經曰。風 淫末疾。即水火失治。筋脉失主。而搐搦。而牽拘。而促縮。而掉振也。總 名之不隨。謂不隨其心志也。六二居中。心志之位。以艮其腓。而失其所止。限其所用。故曰不拯其隨。拯者振拔也。援救也。不拯則不克振 作。不能提攜之意。則不得隨其心志。以動以行。又不拯者。不正也。其 隨者阿順也。不正而阿順之。是徇其情欲。發于病態。非命之率之之 效。則戾于心。故曰其心不快。謂不相應也。二五正位。內外重柔。上下 睽隔。不能調協。雖居中位。無所用之。又不拯其隨。亦包有不能順遂其所止。以孚于安貞之德。達其厚載之道。且不能發于文明之象。作 其光大之功。則以艮六二。不克充坤離兩卦之用也。重柔者。用變于 剛。重陰者。情徇于陽。此過猶不及。舉失其中和也。凡易辭稱隨者。與 澤雷隨有關。艮震往來。與兌亦對反。故六二爻恰與隨戾。言不得與兌震協也。而兌震之合者。隨之外。有歸妹。歸妹女之窮。即陰極。為坤 道之盡。重坤必乾。窮極變通。故不拯其隨。數當變化。變則反常。故心 為之不快。快從夬。亦由兌來。兌主說言。心不快者。必有所不足。是即 夬也。缺陷也。以六二至六四為坎。為陽陷。而象于腎。腎稱小心。足腓 者腎之屬。腎有所限。則不得上奉于心。而水火不交。反成未濟。是由中爻言。固孚既濟之象。由二五正位言。則恰瀕于未濟也。此心不快。 乃二失其應。五失其輔。中夾一剛。成梗阻之象。宜其為不拯其隨也。 梗于中者。不能振以升之。阻于內者。不能順以出之。此六二之艮。為 非止之所宜。不似初六之趾。猶未失正也。則初六雖在下。卻遠于九三之剛。而柔順其止。可孚于貞守之正。六二以位故。而德不稱。知止 之善。而無以全其守。知行之艱。而無以拯于正。此爻辭以為有所病 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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