宗主疏述
艮為止。而一艮為良。即止于至善之意。良善也。俗稱人善心為良 心。孟子以生而知之為良知。生而能之為良能。皆以良即至善。至 善者無不善。亦即性善之說所本也。性善者。天性固有之善。不待 學問。不以磨練。不關攻琢。自然至善之謂也。而大學稱止于至善。亦即由性善之義。指其歸本還原而已。猶出于性善。復止于至善。 始終皆善。則無一不善者存。而要在一止字。則止為體。行為用。不 止不行。欲行之至善。必止于至善。止者定也。歸宿也。志之所在。行 亦隨之。旨之所趨。德亦同至。故止能兼行言。而止于至善。亦含有行于至善之意。此止字。即易艮卦之用。艮止。而行亦由艮成。故傳 曰成終成始者。莫善于艮。又曰成言乎艮。艮加一則成良字。此一 字即示其所止而已。止于一。方為真止。不一。安有止哉。故一艮。而 良善之義具備。大學所謂為人君。止于仁。為人臣。止于敬一節。實 亦止于善而已。止于善。則德至而道凝。性定而命固。故內功必先止。止于一。則眾念不起。中心永恬。止于中。則百體悠然。精氣圓暢。 是止者。道之始終工夫。無論何教何門。不先止。不得道。即不定。不 能把持易放之心。幻相紛陳。轉瞬千變。則氣何由靜。精何由凝。神 何由聚哉。一念永懷。萬緣同淨。此止也。止而不動。靈明常存。如水之止。如鏡之明。則能縱觀其變。以幻歸真。提約其機。以玄達妙。此 有欲而無欲之時也。老氏常有欲以觀其竅。即止也。常無欲以觀 其妙。即觀也。不止則不能觀。以耳目之聰未除。知識之靈尚亂。則 所觀非我之觀物。乃物主我之觀。則心逐物而妄念愈多。靈徇情而無明愈眾。此觀之必先止耳。
艮陽在上。一在三爻。一在上爻。三上相應。而位一剛一柔。如二與 五。初與四皆是。獨九五與六二為正。乾坤本位也。若初九九四。乃 震本爻。初六六四。則巽本爻。而九三上九。艮之本爻。六三上六。兌 之本爻。九二九五。坎之本爻。六二六五。離之本爻。此無論何卦。凡孚此例者。即該各爻本位之用。六子除離坎有同乾坤正位外。其 他四卦。皆不得乾坤正位。故後天惟離坎能代乾坤。他不能也。離 代乾者。用坤之正。即六二爻。坎代坤者。用乾之正。即九五爻。可見 後天離坎所代者。乾坤之用。非乾坤之體。體陽者用陰。故離代乾。 恰同于地天交泰之上卦。而坎代坤。恰同于泰之下卦。坎離代用方孚乾坤本爻本位之德。以後天陰陽不孤立也。孤則不生。合而 後生乃見。艮雖以九三上九。得乾之氣。而六二六五。皆坤之位。初 六六四。則巽之位。以一卦備乾坤巽離。凡四卦。其對卦兌。則備坤 乾震坎。以陽爻多也。陽爻多者。出于陽而化于陰。反之則陰爻多者。出于坤而化于乾。艮陽卦也。自坤出。故兩陰在下。下者本始。如 震則陽在下。陽為初始。陽氣至盛。故為陽之長。陽至上極。進行已 窮。則陽之消。一息一消。互為其根。故震艮往來。如根與枝。兩卦相 合。則成離。是陽之偶。變為陰也。陽奇陰偶故也。如合其半。則為頤。 反之為小過。頤得其養。過失其利。故陰不可志于外。陽不可失其初。升降之間。行乃異道。陽升陰降故也。艮之一陽。升已至極。不得 不止。故止。陽止則反讓陰。全卦皆以止為用。而中爻獨利于行。則 以九三六四。孚于既濟。濟則利有攸往。中互雷水解。包震卦之用。 震已在上。則雲行雨施。故有潤物之功。而成解緩之德。天道解弛。人事利濟。則艮之用。豈徒止而已哉。以一陽介兩陰之間。有如坎 陷而不終陷。則以原為山也。山本崇高。何長于陷哉。是道之妙用。 高者卑之。崇者下之。以劑于平。而非相違也。故艮之道。重在自反。 反身而知止。則何往而不宜。故艮者退也。退以進。則成功者遠矣。 故剛而柔。明而黠。昭昭而不顯。安安而能遷。故曰知止不殆。老氏己深揭其旨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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