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聖講義
此申釋彖辭之義也。以震彖辭。稱震亨。雖威加于眾。而恩亦至焉。物由震以蘇生。天假震以化育。此所以為亨也。震來虩虩。笑言啞啞。為 全卦最要之義。即指由恐懼而生恭敬之心。以自警。因遂其生。樂其 道。而有欣榮之志。以體天和。而各厚其德也。故此二句。凡三見焉。至 初爻釋文。始述其義。釋彖但本彖辭序列而已。震驚百里。亦承上二句來。震驚之義略別。震者懼。驚者動。其情有輕重。故稱百里。明有遠 邇之分。遠則驚。而動作以自振起。邇則震。而恐懼以自戒飭。故曰驚 遠而懼邇也。如雷電發于雲中。遠則惟驚。近則必震。蓋聲威可畏。不 似光耀之和平。而電者氣也。近則氣盛。遠則氣衰。故聞其轟烈之鳴。 則覺天威之咫尺。雖狂夫愚婦。莫不恐懼戰慄不勝。以其近也。若但見其電。未聞其雷光華閃然。一瞥即逝。則見之者。不過忽生驚訝之 念。而非畏懼莫安之情。以其遠也。故震與驚。動與懼。由百里判之。百 里內者近。百里外則遠矣。且言百里。亦包有其威嚴甚壯。雖百里亦 屆之意。可見天威時布。天視式昭。天心時敏。天聽式聰。聰明正直。神德至矣。人胡不驚。物胡不震。雷鳴則雨降。電發則陽宣。此仁德之施。 生化之普及。必以春夏之時致之。此震之用。天道也。時宜也。而人物 咸被其恩。而畏其威矣。不喪匕鬯者。言震驚之際。而中心不搖。恐懼 之餘。而神志若一。則不以驟然之震。而失所持。不因茫然之時。而損 其器。故比之祭祀重典。嘉會大禮。雖偶爾有所驚觸。仍不傷于祭器或食品。則可見其從容有度。莊敬自強。心存敬畏之思。志無紛歧之 念。行守矩矱之節。形猶磐石之安。則驚而不昏。懼而不惑。動而不亂。 震而不欹。且愈以自莊。常有其度。非能養之有素。習之有方者。不可 得也。故平日執虛如盈。視輕若重。無時不守禮。無行不循法。則可以任大而致遠。負重而行艱。謹嚴于顛沛之間。端正于造次之地。則儼 然眾之主宰。神所憑依。萬目斯瞻。四海具望。此雖不君臨天下。子撫 人民。亦足以代攝朝儀。主持祭典。是以不喪匕鬯。即可以守宗廟社 稷。為祭主也。祭主者。君也。震本帝出之象。而非九五之尊。故曰出。言 自震以出也。又出對守言。意謂如君之出。太子留守。君王有行。世子監國之例。故用出字。實包數義。而原文亦有脫耳。就不喪匕鬯釋之。 則以震本長子。主祭最宜。既主重器之鼎。即可繼承宗廟社稷之守。 是雖未履尊位。已有其德。未果為君。已堪其任。故曰出。言彼出則可 為人主。不然。匕鬯細物。而非重器。何以能知其可守社稷。主祭祀。則以匕鬯。雖微而關于祭享之用。小微猶慎。更可見其大事不渝。且匕 者具也。鬯者物也。皆為烹鼎之需。鼎者重器。物具有失。則貽鼎鼐之 羞。匕鬯不全。則戾烹調之義。是不喪匕鬯。正以見其能主重器矣。比 之井卦。羸其瓶。失其繘。有乖井養者。正相對照。井以不堪大任。而廢 其事。震以能謹小節。而致其功。則雖非乾。而可代乾。以主宗廟社稷矣。鼎以折足而覆公餗。震以保全匕鬯而主祭事。亦自相反。惟震因 恐而自慎。由動而自強。慎則有乾惕之心。強則孚行健之道。此所以 稱其可守宗廟而主祭事。傳曰主器莫如長子。即以震能繼鼎。而竟 其養民之道。新民之功。故釋彖文。特明述其用甚大。非徒震驚也。而祭主享宴。恰本亨字來。亨即享。亦即烹字。乾嘉會足以合禮。亨之用 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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