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聖講義
震為八卦之一。六子之長。以陰初生陽。故為長男。伏羲方位與巽對。 文王方位與兌對。先後天殊也。巽以陽初生陰。名長女。而兌則為少 女。若在後天。震主東方木。兌主西方金。則以洛書。九宮方位為序。非如先天本河圖天地生成數。陰陽互生。五行始成之序也。故以卦言。 取先天。則與巽為主賓。在後天。則與兌為匹配。此震之用。亦如艮巽 兌。有先後天之別也。周易為後天之象。故從震兌相對成用者多。而 其往來卻非兌。而為艮。則以卦爻震艮原一卦。惟倒易其上下耳。反震即艮。反艮即震。如往為震。則來為艮。故周易之序。震艮相繼。傳曰 震起也。艮止也。一起一止。猶一始一終。亦即一往一返。一去一歸之 意。故卦始于震。終于艮。震之始。非如乾之大始。乃後天之始。即時與 方之首也。艮之終。非如坤之大終。乃後天之終。即時與方之終。然震 始而艮終者。氣數也。若以位言。則仍應為震與兌。兌為陰道之窮。故雷澤歸妹為女之終。是自震始至兌終之一例。蓋震一陽兩陰。陽在 初。兌則兩陽一陰。陰在上。一升一降。其行全反。恰成始終之象。如行 道者。自甲地始。至乙地終。往來異同。則為窮變之時。又如日行由北 而南者。亦由南而北。有其極也。合之一日。朝為日出。則震也。夕為日入。則兌也。循環不已。終而復始。自有其度。此震兌間。為一始一終。而 非必始終也。猶一歲始于春。終于冬。非果終也。冬後有春。況兌象為 秋。屬西方金。而非北方水。故所謂終者。乃行之至。猶極也。震艮亦然。 震為木。艮為土。蓋先後天。震位與艮同屬東北。故艮有終始兼賅之 稱。以艮坤二八易位。原可代坤永終。而後天恰居震先天之位。且與震連接。自可協震之始。此艮終始之道。合先後天者也。震一陽始于 下。當時之春。象木之榮。主甲乙東方之地。帝出之方。此所以稱為始 也。或謂之首焉。以六爻言。則上下相同。初四皆陽。二三與五上皆陰。 成兩陽四陰之卦。與艮恰相反。即顛倒也。故所謂起與止者。皆指陽言。陽道升。自下而上為起。至上已窮為止。止者不可再升也。如欲行。 惟反降耳。此震艮自相始終。恰成往來。亦象數自然如是。以義言。震 動也。作也。又驚也。字從雨乃雲之省。下為辰。雖諧聲。亦會意。以震為 雷。如雷之動。亦包眾形。則陽氣洩于太空。行于雲中。其象如古回字。 故名雷。即震也。震乃雷之用。雷見必震。雷鳴必動。不獨氣之動。凡物皆隨之動。此所以能動作萬物。而皆升起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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