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聖講義

此既濟象辭。明人道也。坎上離下。水在火上之象。水能滅火。今在火 上。乃名既濟。可見其非取水火之性。而重水火之功。水潤下。火炎上。 上下交濟。此其功也。功也者。有物以運成之。若果以水加火。則火滅而水亦流。將何用哉。故稱在上者。明其能上于火之上。而不潰流。正 如火風鼎。火在木上而不燃。火風井。水在木上而不洩。乃各成其用。 共致其功。以其功用言。故名既濟。比之人心火腎水。水升而火降。則 精神健旺。血氣和調。反之則病。而生理絕。此既濟之稱。以其能成一 初而著其功用也。既以功用為重。則于人道。亦以籌策為先。事也物也。有利則有害。有福則有禍。欲達成其功用。必先去其害。而取其利 避其禍。而受其福。則必熟思而審慮之。何者可以免害而皆收利。何 者可以移禍而皆為福。此君子于既濟。以思患而豫防之。患之既防。 則禍害可弭。而功用斯見。此亦猶作事謀始之旨。豫防之道。重在能豫。豫則立。不豫則廢。雷地豫。已詳其義。思者籌之于始。計之于內。以 卦內有離明之德。外多坎險之危。則可以先思而豫防其患矣。水火 者。為利大。為害亦不小。為福多。為禍亦不少。設聽之任之。不遭滅頂 之凶。即蒙焚突之害。不憂潰決之患。即有燎原之虞。是用之者。惟思 其患而豫防之。則得其用而致其功。杜其禍而防其害。此既濟之人道。如人乘舟濟川。必防其傾覆也。如食取火熟物。必防其焦灼也。皆 事先有以防之。則在善于制度。精于器具。明其限量。權其重輕之所 謂也。故水上火而不浸。火下水而不滅者。皆人道善濟天之窮。而成 物之利。利既可計。害亦莫加。禍既可弭。福亦益大。此利與貞並重。以致其亨者也。貞者已之思。利者物之力。水火者。生化之原。善取于天 時。運其物力。則生化之功。人之德也。君子以水火之患。故豫防之。既 防患于未然。自成功于無量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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