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聖講義

此既濟六二爻辭也。六二內卦中爻。坤之正位。有如后妃命婦之尊。 故爻辭以婦喪其茀稱。茀者披拂下垂之飾物。或在首。或在下。或在車輿。皆所以蔽障于外。勿露其體貌。以護其威儀者。如詩翟茀。則車 馬之帷。命婦以上皆有之。婦出而喪其茀。則以求濟。而失其蔽也。濟 涉者下輿乘舟。因而失其茀。非咎也。以暫可勿用。則失亦無害。而六 二在中。居正位。行中道。如出入于朝廷。往返于都市。所履康衢。所過中庭。所止堂殿。則雖有失。亦不足追求。而仍可得。謂其莊嚴之地。尊 貴之飾。眾目所視。群下擁立。則雖失之。終可復得。而其為期。仍如復 之數。以七日來復。天之道也。七日者。日時之所限。數至七則復耳。而 震卦六二。亦有喪貝勿逐。七日得之辭。在睽初九。則稱喪馬勿逐自 復。是因睽有離。而重震亦有類離。離兼分離附麗二義。則離者復合。失者復得。震則以陽之初復。應于天心。故地雷復亦稱七日。蓋震之 數所孚耳。既濟而在中爻。因離而仍復麗。則雖喪其飾物。不必追也。 七日自得。坤安貞之道。利牝馬之行。是以濟而有喪。喪而復得。雖應 九五。以剛相匹。而中互坎。有險易陷。此喪茀之由來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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