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聖講義

此未濟上九爻辭也。無咎二字。應在濡其首下。誤在其上。宜改正之。上九窮當變。變則反于全卦之用。故未濟反為孚。而濡尾者至濡其 首。有孚于飲酒者。離坎往來。為用亦相應。坎水在上則酒也。飲水者。 變為飲酒。飲同水酒異。在坎卦亦曰尊酒。象曰飲食宴樂。是飲酒之 象。由坎見之。上九之用。雖為濟之可期。而爻位已極。則亦如日昃之 離。姑飲酒宴樂。以圖一時之快。離所謂不鼓缶而歌。則大耋之嗟凶。此爻辭以有孚者飲酒為用。可見其位已至。其時已窮。無可作為。亦 惟沉湎醉夢而已。過貪飲。遂至濡其首。飲而濡首。又與求濟涉而濡 者不同。以在上亦稱首。則與既濟上六濡其首。相類似。但既濟以涉 水而濡。此則以飲酒而濡。濡同而所以濡不同。濟涉之濡。進之過也。飲酒之濡。退之過也。未濟之終以飲酒。飲而終以濡首。是天道之窮。 人道之壞。將誰咎哉。故曰無咎。言無可咎也。六五無悔。已明悔之自 我。上九無咎。更明咎之在人。人之不臧。事之不濟。則雖有孚。亦奚為 哉。而易之道。上當變也。故終之曰有孚失是。此語為全易辭之終。包 全卦爻用之概義。精微深廣。人不易知。而上九兩稱有孚。尤有至理。蓋乾坤為易之門。坎離為易之鑰。上經終于坎離。而離在後。下經終 于既未濟。而未濟在末。此義人或知之。聖人之心。與天地同紀。天地 不盡。乾坤不亡。坎離亦不竭。則坎與離交合之。既未濟亦永不分。水 火二者。無時可無之。日月二者。無地能亡之。則未濟雖終不終。雖窮不窮。不終必有生。不窮必有成。生成之功。自和合來。此必有孚而後 濟其未濟。孚于所生孚也。孚于所成。孚也。故兩稱有孚。生者乾與坤。 天與地。成者坎與離。水與火。此前之孚。孚于乾坤。後之孚。孚于坎離。 即一孚于天道。一孚于人道。坎離人道。離合則見于未既濟。既濟合 矣。未既離之離則必合。則貴在孚。孚則非離而為合。非未濟而仍既濟。故曰有孚失是。是字猶此字。指未濟卦可。指道之窮可。指易之終 可。既有孚則失之矣。失未濟則反得濟。失窮反通。失終反始。此是也。 即猶自是而始之意。古是與始同音。其義亦通。故失是即失此。而終 又始也。惟在上九之用。實終窮矣。終窮者。故見其沉醉于酒。將無知也。無為也。是天地且渾淪。人物同草昧矣。則豈非易之終。道之窮乎。 故言易者。須于爻象求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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